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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领取公告
  我大队从2016年1月1日至今依法查扣的二轮摩托车64辆,三轮摩托车5辆,小型汽车22辆,轻型普通货车5辆,小型普通客车5辆,电动车3辆,小型越野客车3辆,大型车辆2辆,现进行公告,请以下所公告车辆所有人在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持合法证明及相关手续到吴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进行处理,逾期未处理的,我大队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依法对查扣车辆做出处理。
  特此公告

吴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9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