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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监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本报讯 元旦、春节将至,为持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教育督促党员干部切实增强纪律规矩意识,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日前,市纪委监委通报了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分别是:1.吴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马营中队中队长王对荣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2019年10月14日,王对荣让中队民警刘锦明驾驶单位车辆送其外出办私事。2019年10月22日,王对荣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2.宝塔区桥沟街道办常兴庄村党支部原书记赵虎强、村委会原主任钱成富违规接待问题。2015年2月至4月,赵虎强和钱成富用村集体资金违规购买香烟、茶叶用于接待,共计1405元。2019年3月11日,赵虎强、钱成富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黄陵县店头镇七丰村村委会主任田彦玲违规操办其子婚宴并收受礼金问题。2018年9月5日,田彦玲向组织报备为其子结婚设宴19桌,而实际操办婚礼宴席29桌,违规收受礼金2300元。2019年1月16日,田彦玲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礼金予以退还。
  4.延川县永坪镇王家屯行政村村委会主任陈海明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8年5月30日至9月11日,陈海明分7次违规招待村干部等人员吃饭、购买香烟,累计花费3430元。2019年8月19日,陈海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5.宜川县原牛家佃乡布里行政村党支部书记赵荣发违规公款购买土特产等问题。2013年以来,赵荣发违规公款购买土特产5次,花费5055.5元;违规公款吃喝、购买烟酒7次,花费2017元;违规报销个人费用1200元,共计8272.5元。2019年11月21日,赵荣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