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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令
第4号
各县(市、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关键时期,为打好疫情群防群控阻击战,形成全民动员、全民参与、全民防控的工作局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现命令如下:
  一、全市城乡居民要自觉遵守国家和省、市出台的疫情防控各项规定,不串门、不集聚,尽量不外出,公众场所必须戴口罩。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必须及时就诊,第一时间报告。
  二、所有村庄、小区、单位实行封闭式管理,人员进入必须测体温,并出具有效证件。外来人员和车辆一律严控,特殊情况由管理人员做好登记备案。落实出租房(窑)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对承租人员的管控和及时报告,如出租房(窑)发生疫情而未及时报告,将依法追究房屋出租主体单位或个人的责任。对出现确诊病例的,视情况对村组、住宅楼单元、小区实行封闭式硬隔离。
  三、近14天从湖北来延的外省人员、从湖北返延的本市人员,以及与上述人员有过密切接触的人员列为重点对象,落实居家观察、留观、隔离等措施,密切接触者一律集中隔离观察,不及时主动申报、拒绝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四、隔离期满的(14天以上),经规定程序和机构评估,认定可以解除隔离的,由县(市、区)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批准,辖区疾控中心盖章,并下达《解除隔离通知书》,方可解除隔离。
  五、餐饮经营场所,必须卫生整洁、通风良好,必须做到“三消毒、两测温”,即操作区、就餐区每日消毒不少于2次,餐用具一用一消毒;对餐饮从业人员和所有就餐人员必须进行测温,不配合者拒绝进店。提倡打包、外卖配送,减少店内用餐。
  六、重要生活物资运输车辆开通“绿色通道”,优先便捷通行。批发市场、商贸市场(商场、超市)、农贸市场严格实行消毒、清洁、通风等措施,所有进入人员一律测温、佩戴口罩。快递、外卖实行无接触配送。
  七、“红事”停办,“白事”从简,并提前向村组、社区、单位报告备案。对擅自举办或承办集体聚餐、参与聚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处理。
  八、2月9日后,开(复)工企业必须提前3天报备,达到员工排查到位、预防物资到位、内部管理到位、防控机制到位,报属地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组织生产经营,并建立日报告制度。
  九、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严格把环境卫生治理措施落实到每个社区、单位、家庭,防止疾病传播。
  十、全市党员干部和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发挥带头作用,管好家人、亲属,积极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带动街坊邻居自觉遵守规定。

延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