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卫生组织日前宣布新型冠状病毒所引发疾病的英文名为“COVID-19”,国际病毒分类学委员会宣布这种病毒的英文名为“SARS-CoV-2”,但相关负责人强调“这一名称与SARS疾病之间没有关联”。
那么,传染性疾病和病毒的命名有什么讲究呢?
1 疾病命名有原则
世卫组织总干事谭德塞11日在瑞士日内瓦宣布,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命名为“COVID-19”。谭德塞说:“在世卫组织、世界动物卫生组织以及联合国粮农组织的共同指导原则下,我们必须找到一个不涉及地理位置、动物、个人或人群,同时方便发音且与疾病有关的名称。”
2015年,世卫组织等机构提出了对新发现传染性疾病命名的指导原则,提倡使用中性、一般的术语代替人物、地点、动物、食物和职业的名称来命名。
这是因为过去一些传染性疾病的名称曾导致污名化和其他不良后果。比如2009年,“猪流感”这个名称曾让一些国家“谈猪色变”,甚至限制猪肉贸易、下令屠宰生猪,后来世卫组织宣布这种疾病的正式名称为甲型H1N1流感。再如2012年在中东一些地方出现的“中东呼吸综合征(MERS)”,由于疾病名称中含有“中东”这个地理名称,曾引发争议。
在本次新冠肺炎疫情出现后,国际科研人员在分享相关信息时曾使用多个不同的英文名称。世卫组织宣布的新名称“COVID-19”包含冠状病毒、2019年等要素的英文简写,较易拼读。世卫组织说,对未来可能出现的其他冠状病毒相关疾病,新名称可提供一个标准格式。
2 冠状病毒新成员
一种疾病的名称与引发这种疾病的病毒名称不一定相似。有时二者类似,比如麻疹与麻疹病毒;有时病毒名称源于其他方面,比如鼻病毒、腺病毒等根据感染宿主部位而得名。
国际病毒分类学委员会11日在其官方网站上宣布,新型冠状病毒的英文名为“SARS-CoV-2”。美国《科学》杂志网站12日报道说,国际病毒分类学委员会冠状病毒研究小组主席约翰·齐布尔表示,他们是根据基因测序等方面的分类学研究提出这个名称,“这一名称与SARS疾病之间没有关联”。钟南山院士9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曾表示,新型冠状病毒与SARS冠状病毒是同一类,但不是同一种。
基因测序等研究结果显示,新出现的这种冠状病毒与SARS冠状病毒同属冠状病毒科的β属冠状病毒。
冠状病毒研究小组在预印本网站bioRxiv上贴出一篇论文,介绍了他们对这种病毒的分类依据。
研究人员说,它是冠状病毒群体中的一个新成员。目前已知可感染人类的冠状病毒共有7种,可引发较严重疾病的冠状病毒有曾在2003年肆虐的SARS冠状病毒,以及前几年影响沙特阿拉伯、韩国等地的MERS冠状病毒等。
有媒体报道,一些专家对国际病毒分类学委员会提出的这一名称持不同意见,正在商讨能否推动重新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