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党中央和省市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部署安排,进一步加强政治监督,从即日起,延安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全面受理复工复产中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举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1.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不力、敷衍塞责、弄虚作假、推诿扯皮、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问题;
2.无故设置企业复工复产障碍,随意要求复工复产企业履行审批、填报表格、统计数据、报送材料等增加企业负担,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
3.对复工复产企业在用工招录、员工返岗、物流运输、项目审批、金融信贷、财政补贴、减税降费等方面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失职渎职等问题;
4.以疫情防控为借口,向复工复产企业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乱募捐,“吃拿卡要”等违纪违法问题;
5.对复工复产企业的员工在返岗、返家、出行等方面随意提高条件,无故阻止、刁难等问题;
6.复工复产企业落实疫情防控责任不到位、措施不力等问题;
7.在复工复产中存在的其他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二、举报方式
(一)电话举报
1.延安市纪委监委: 0911-123882.
各县(市、区)
纪委监委宝塔区:0911-2111863
安塞区:0911-6226000
子长市:0911-7121706
吴起县:0911-7612175
志丹县:0911-6624670
延川县:0911-8117226
延长县:0911-8617078
甘泉县:0911-4223430
富县:0911-3217640
洛川县:0911-3624120
黄陵县:0911-5217705
宜川县:0911-4625199
黄龙县:0911-5625554
(二)网络举报
登录http://shaanxi.12388.gov.cn,或登录延安市纪委监委、各县(市、区)纪委监委网站,点击举报链接进行举报。
(三)来信举报
来信请邮寄延安市纪委监委信访室。(邮编:716099)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如实反映、积极提供在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中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延安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中共延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延安市监察委员会
2020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