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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全国文物普查
  《人民日报》记者 王珏 赵思雯
  1956年2月,第一次全国考古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建议制定“文物普查保护管理办法”。4月,国务院颁布《关于在农业生产建设中保护文物的通知》,首次提出进行全国范围内的文物普查。
  见证者说
  刘建美:国家博物馆研究馆员,撰写《1956年第一次全国文物普查述评》
  “第一次全国文物普查没什么经验。可以说,这次文物普查就是在摸索中进行的。”刘建美说。普查之初,首先选定山西作为试点。山西文物管理委员会、山西博物馆和9省抽调的文物干部共同组成了普查试验工作队,在山西7个县率先试调查,总结经验。
  但当普查工作向全国展开时,问题又来了:当时需要普查的地域很广,但文物专业干部缺乏。这种情况下,此次文物普查最大的特点——“群众路线”应运而生。一时间,各地区广泛举办培训班和座谈会,进行文物政策的学习,利用黑板报、广播、文物展览会等方式广为宣传。
  “群众的力量真是大。因为当地居民最了解地形、历史、传说。他们一参与,就为普查工作提供了很多有用的线索,节省了大量时间。‘群众路线’同时也普及了文物保护意识。”刘建美说。
  经过两年多的工作,至1959年,全国大多数省份和地区完成了普查任务。初次普查结束后,一些地方由文物专业干部组成普查队进行复查,同时系统整理和分析已有成果,区别一般文物和重要文物。
  全国第一次文物普查,基本摸清了各地文物分布,为征集、展览、保护、发掘及科学研究提供了参考。这次普查也发现了一批珍贵的地上文物:山西五台山南禅寺、平遥镇国寺、赵州大石桥等等,同时也为1961年第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提供了重要依据。
  知识链接
  1981年至1985年,我国进行了第二次全国文物普查和文物复查。2007年至2011年,我国又进行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与前两次普查相比,第三次普查规模更大,涵盖内容更丰富,普查技术更先进。近年来,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展开,全面摸清我国可移动文物家底,建立起全国可移动文物信息登录平台和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