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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第十二场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举行
  3月12日上午,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我市第十二场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新闻发布会。市财政局、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就落实中省市相关政策,推动企业复工复产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通报并回答记者提问。 

全市共下达疫情防控财政资金1.3亿余元

  疫情发生以来,市县财政部门通过统筹预算资金、调整支出结构、争取上级财政支持等多种方式,对疫情防控所需的医疗救治、设备和物资采购、人员补助及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促进经济平稳发展等资金给予优先保障,截至3月11日,全市共下达疫情防控财政资金13267.61万元。
  为确保企业有足够资金复工复产,市财政局对因疫情直接造成的担保贷款逾期给予免除违约金和适当延长追偿时间;对疫情防控类一线企业,担保金额不超过500万元的免收担保费,500万元至1000万元和1000万元以上的,担保费率由1.5%分别降至0.5%和0.8%,并视实际情况免除或降低反担保要求;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其他企业担保费率由1.5%降至1%。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物流运输、餐饮住宿、文化旅游等行业企业,担保费率由1.5%降为1%。目前,已向延安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延安市药材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延安恒丰制粉有限责任公司、陕西炬火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等四户企业提供融资担保2050万元,减免担保费19.15万元。
  此外,全面落实贷款贴息政策,对纳入中省发改、工信部门确定的疫情防控重点企业的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执行中省各贴息50%的政策。对未列入中省名单但经市发改委、工信局确定的疫情防控重点企业在金融机构取得的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市财政给予贷款利息50%的补贴。对参与苹果产业后整理的企业、合作社、大户,购置智能选果线和建设冷气库新增的一年以上银行贷款,市县财政按基准利率分别贴息60%和40%。 

全市金融系统已提供31.11亿元的信贷支持

  疫情发生以来,全市金融系统持续推出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全力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促进延安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目前,已为抗击疫情和复工复产企业提供了31.11亿元的信贷支持。
  为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市金融办征集了196家有融资需求的企业,及时向金融机构、担保机构推荐,引导金融机构主动与企业对接沟通,加大对复工复产企业的信贷投放。各金融机构通过展期、无还本续贷等多项措施,为部分企业复工复产提供了及时有效的金融支持。截至目前,全市银行业机构已为我市701家复工复产企业进行了授信,为抗击疫情和复工复产企业发放贷款333笔31.11亿元。为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企业和个人客户办理无还本续贷32笔、展期贷款20笔、延期还本121笔,共计6.02亿元。
  另外,为确保金融服务不停顿、更高效,市金融办、人行延安市中心支行、延安银保监分局充分运用手机APP、电子银行等线上服务,“不见面”办理业务。引导金融机构优化疫情防控期间金融服务工作,简化业务流程,开辟快速审批通道。截至目前,驻延银行业金融机构459个营业网点(包括邮储银行代理网点)全部正常营业,开复工率100%。全市34家保险机构228个网点中的193个正常营业,开复工率84.65%。同时,进一步推进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在贷款定价中的运用,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确保实现全市普惠小微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较2019年下降50个基点。对受疫情影响、还款确有困难的中小企业,鼓励各大型银行在原贷款利率水平上下调10%。 

市税务局放大新老优惠政策叠加效应

  为让企业开工有信心、复产有底气,市税务局在巩固和拓展已有减税降费成果的基础上,“减、免、退、缓”齐发力,放大新老优惠政策叠加效应。据统计,优惠政策执行后,1月份我市公共交通运输业减免税款26.71万元,生活服务业减免税款124.37万元,为2辆疫情防控专用车辆办理了车船税减免。
  据介绍,市税务局对各级政府疫情防控要求或受疫情影响未正常经营的双定户,辅导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或线下办税厅提交停复业登记申请,确保4月征期按纳税人实际经营情况进行扣税。对到2月28日仍无法办理当月纳税申报或延期申报的纳税人,其补办延期申报手续的截止日期再延长至3月23日。对确有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且符合延期缴纳税款条件的,由纳税人提出申请,市税务局汇总后报送省税务局。对采用定期定额方式征收税款的个体工商户或个人独资企业,因疫情影响生产经营的,告知纳税人提出定额调整申请,由各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合理调整定额。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同时,为拓宽办税渠道,市税务局充分运用电子税务局、手机APP、单位社保费申报客户端等网上办理平台,针对申报、缴税、发票代开和电子发票领用等185项常见业务发布办理指南,实现足不出户办税。对于特殊情况必须到办税服务厅现场办理的,主动提供预约服务,实现错峰办理,并为全市重点企业配备专职联络员,开展“点对点”服务。强化办税服务厅值班值守,积极开辟VIP绿色通道,提升服务质效。推行大额增值税专用发票“预约制”,送“票”上门。
  (本报记者 延媛 采访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