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精准有效防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境外疫情输入,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境外来延返延人员必须在出发前至少提前48小时主动向目的地社区(村组)和单位报告登记,到达延安后如实进行身份核验、14天内行动轨迹和健康状况申报,及时扫描“延安一码通”接受分色分类管理。
二、境外来延返延人员必须主动配合落实集中隔离14天的防控措施。
三、酒店宾馆、房屋出租人要全面了解掌握所有住宿人员14天内旅居史和健康情况,如发现有从境外进入(返回)我市的人员,要立即向所在乡镇(街道)、社区(村组)报告。
四、“两站一场”(含市内各出入站点)要把好关口,由公安部门协助对境外来延返延人员进行活动轨迹查询、健康检测、应急处置、信息通报共享等工作。所有境外来延返延人员在出站检查无异常后,由各县(市、区)负责用专车接送至辖区集中隔离观察场所,点对点全程闭环管理。对疫情高发的重点国家和地区来延返延人员,接回后先安排到辖区医疗机构进行健康体检,按照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原则实施分类管控。对在出站检查发现有发热等异常情况的,由各出入站点所在县(市、区)负责转运至医疗机构进行隔离检查,视情况分类处置。
五、夯实属地管理责任,乡镇(街道)、社区(村组)要持续加大网格化排查力度,强化宣传引导,广泛动员发动,畅通举报反映渠道,精准掌握境外来延返延人员情况,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不留死角。卫生健康部门要为境外来延返延人员做好健康服务。
六、各级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组织要全面了解掌握本部门单位人员和家属流动情况,严控人员出入境,特殊情况确需出入境的,严格实行报告审批制度。
七、境外来延返延人员应自觉遵守我国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规定,对拒不配合、故意隐瞒行动轨迹等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理。
延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