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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查处10余起违规野外用火
在野外擅自用火最高可处罚3000元
  本报讯(记者 郑鹏)3月29日,记者从延安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了解到,日前,北桥沟山上一居民在防火期内燃烧杂草被该处依规处罚。自《春季林区野外用火戒严命令》发布以来,延安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已经对10余起违规野外用火行为进行了处理,有效防止了森林火灾。
  3月2日,延安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的工作人员在指挥中心的大屏幕上看到,市区内北桥沟山上发现火情,指挥中心立即派出人员赶到现场进行灭火。经过调查,起火原因是居民赵某点燃了门前的杂草。由于赵某窑洞背后就是林区,延安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按照未经县级以上林业管理部门批准,在森林防火期间擅自用火的相关处罚决定,对赵某进行了200元的罚款。
  延安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副厂长雷宏说,近期,我市大部分无有效降水,高森林火险天气将持续升级,清明临近,祭奠扫墓、春耕生产、进山旅游等活动将急剧增多,野外火源管理难度进一步加大,森林草原防火形势异常严峻,他们加大了火灾防控力度,目前已经对10余起违规野外用火行为采取了罚款、批评教育,责令写出保证书的处罚。根据相关规定,在野外擅自用火最高可处罚3000元,希望市民引以为戒,杜绝野外用火行为。今后,他们也将加大火灾管控力度,确保森林草原防火灭火责任和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杜绝森林火灾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