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乔建虎)近日,记者从市人社局失业保险经办处获悉,为认真贯彻落实人社部关于失业保险金“畅通领、安全办”有关精神,市失业保险经办处从4月1日起,在全市各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开通线上申领失业保险金业务,帮助失业人员实现“零跑腿”就能领到失业保险金的目标,从而真正将“不见面服务”落到实处。
该业务开通后,今后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只需给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传递一份电子版《延安市失业保险参保职工减员申报表》,符合申领条件的失业人员可随时登录“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政务服务网”。通过个人实名注册,上传手持社保卡的上半身清晰照,完成申领提交,从完成申领的次月起即可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
据市失业保险经办处工作人员介绍,失业人员如果无法实现线上申领失业保险金,可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现场办理失业保险相关事项,现场办理与线上申领所需资料相同,失业人员凭社保卡和身份证就能申领失业保险金。市失业保险经办处要求全市各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要统一宣传口径,统一经办流程,统一申报资料,统一时限要求,为失业人员提供精准高效服务,按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确保失业人员基本生活有保障。
根据我国《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凡是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都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同时失业人员可以根据《延安市失业保险待遏一次性告知单》申请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