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李委玲)近日,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将审判工作下沉到一线,通过“联乡联庭联村联亲戚”,成功调解一起相邻权纠纷案件,以实际行动将“双进”专项工作落到实处。
被上诉人冯某某与上诉人王某甲、王某乙的房屋相邻,十多年来,冯某某欲在自家南侧土地边线上修建院墙,但该院墙与王某甲和王某乙的出行通道边界不明,修建院墙势必会影响王某甲和王某乙的出行,双方因此产生矛盾。冯某某家也因此十几年没能修建院墙,双方积怨较深。村委会、乡政府、派出所、法庭多次调解无效,冯某某多次信访,直至向法院提起诉讼。
因涉及村民的切身利益,如果处理不好,极有可能导致矛盾激化。4月8日上午,延安中院民三庭庭长周海龙和办案法官樊宁带领法官助理、书记员一行,立即赶往甘泉县下寺湾镇柳河渠湾村,开始就地办案。
勘查现场、入户谈话、听取意见……在掌握了详细情况后,法官干警们以处理相邻关系要方便生产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从情理和法理两个方面做双方的思想工作。调解过程中,法官干警还主动依靠当事人的亲戚、乡邻、村干部等各种社会关系,进行沟通协调。在大家的努力下,双方当事人各让一步,达成一致。至此,这起长达十余年的纠纷得到了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