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张艳霞)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一步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5月8日,吴起县法院在吴起县看守所公开审理被告人白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一案,该案由院长王锦春包抓并担任审判长。
公诉机关指控,2013年至2017年期间,闫宏伟黑社会性质组织骨干成员尚保磊在吴起县境内多次组织参赌人员以摇单双的方式进行赌博,并以“放板”“抽水”等方式获取巨额非法利益,所得赃款除用于购买汽车、房产、日常花销外,剩余230万元赃款分别存入妻子白某某名下三张银行卡内。2017年10月17日,市公安局“8·23”专案组民警在安塞将涉嫌开设赌场的尚保磊抓获,后被告人白某某于三日内取走尚保磊开设赌场所得赃款共计228.8万元,并携款潜逃。2019年9月17日,被告人白某某到安塞分局投案,退回赃款51.48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白某某明知其丈夫尚保磊长期以开设赌场为业,案发后其所支取的228.8万元为犯罪所得及犯罪所得产生的收益,仍然予以窝藏、转移,应当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为充分保障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吴起县法院依法为被告人指定了辩护人,确保了庭审的合法、规范、公开、公平。庭审期间,法庭主持控辩双方紧紧围绕指控事实和罪名充分开展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整个庭审程序重点突出、层次分明,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该案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