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5日,黄龙县政府院内,该县石堡镇水磨湾村97名村民集体上访,村民反映石堡镇在征用该村土地时程序不正确、不公开、不透明,尤其是土地补偿款等款项核算与中央政策不符,严重挫伤农民配合征地工作的积极性,一致要求县政府另行择地,反对征用该村土地。
相关工作人员通过走访调查,了解到造成事件的主要原因有:一是此次征地规模较大,该村群众赖以生存的土地全部被征,群众对土地有难以割舍的感情。二是征迁办工作人员采取的是先易后难、逐户工作、各个击破的方法,无形中让群众认为补偿标准不一,不公平的想法。三是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补偿标准与群众理想中的相去甚远。四是部分土地已流转的获益人有争执。五是地上附着物与土地经营权所有者不一致的利益分配不明确。
了解上述原因后,工作组立即召开群众大会,公开征地事项,规范征地程序,确认征地调查结果,组织征地听证会,对于群众不懂而法律有明文规定的,耐心向群众解释。明确了国家关于征地补偿的相关政策、补偿标准和法律依据,积极支付征地补偿款,妥善处理好征地后群众生计问题,通过干部群众15天的密切配合,水磨湾村195亩土地全部征迁,共兑付群众各项补偿款1200余万元。
评析
本案中,因为程序的不透明,导致了人民群众的不满,引发集体上访。出现问题后,通过走访调查,发现群众反对征地的主要原因,然后针对问题,从实际出发,规范工作程序,制定工作方案,公开工作的各个阶段,改正征地过程中出现的各种不足,使得出现的问题及时得到妥善很好地解决,群众不但得到应有的补偿,而且提高了政府的公信力。从而使广大群众和干部统一了思想,增进了理解,为此次群体性事件的化解打好了坚实的基础。(市司法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