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小艳 通讯员 冯林郁)为减少低温冻害、干旱、风雹及洪涝灾害等异常天气带来的损失、及时恢复生产,我市及时下达中省农业水利救灾资金。截至目前,共拨付2610万元,其中,中省农业生产救灾资金1460万元、防汛抗旱救灾资金1150万元。
农业生产救灾资金主要用于支持购买灾害救助恢复生产所需的肥料、种子、农膜、饲草料、进排水设备等物资材料和农业生产及畜牧设施修复等方面;水利救灾资金主要用于支持抗旱和应急度汛等灾害防御工作。
中省农业水利救灾资金的及时投入,有效缓解了市县防灾减灾资金压力,对促进灾后及时恢复农业生产、完善灾害防御设施、减轻灾害损失起到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