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崔东 王秀 马迪)记者近日从市医疗保险经办处了解到,为了方便广大参保人员就医购药,保障医保基金的安全,原城乡居民医保无卡就医业务功能将于9月10日零时起停止使用,参保人员需持医保IC卡、社保卡、电子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中任意一种就诊就医。
该处工作人员提醒市民,对于社保卡银行已制作但未领取的,请及时联系延安市社保卡管理中心并到指定银行领取,对于尚未发放或社保卡正在制作当中的,确因就医需要可联系延安市社保卡管理中心,将本人的制卡信息变更为零星制卡信息后,去指定银行直接办理即可。另外,由于参保个人身份信息实现捆绑共享,市民在药店购买药品时可以直接用微信扫码支付,或出示身份证、报身份证号码即可完成相应结算。
自2012年12月1日起,我市将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二合一”进行并轨,实行市级统筹,打破了医保城乡统筹壁垒,并给城乡居民参保人员每年划入个人账户40元。为了方便广大参保人员就医购药,保障医保基金的安全,从9月10日起,无卡就医也就是使用身份证、户口簿、医疗保险本购药就诊的方式将正式停止。市医疗保险经办处工作人员提醒,为确保就医购药不受影响,未办理社保卡的居民应及时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