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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者“承诺合格” 消费者“明明白白”
洛川县2281家生产主体纳入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管理
  本报讯(记者 刘卓 通讯员 段君龙 郭玉侠)9月17日,记者从洛川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获悉,自今年5月该县启动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以来,截至目前,已有2281家生产主体纳入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管理。
  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是生产主体的一种自我承诺制度,标志着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从“默认上市”的时代正式转向了上市农产品“承诺合格”的标识阶段。洛川县试行阶段的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分为标签合格证和电子合格证,其内容至少包含但不限于食用农产品名称、数量(重量)、食用农产品生产者信息(名称、产地、联系方式)、开具日期、承诺声明等。监管部门、采购商或者消费者通过扫描合格证上的二维码还可识别生产主体的合规评级,农产品的检测报告以及生产日志等内容,实现了对食用农产品的可追溯全链条管理。
  目前,洛川县设有1个县级检测中心、12个镇街检测站点和8个企业检测点,分别进行定量检测、快速检测和企业自检,并搭建检测资源共享平台,实现检测报告和数据与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系统无缝对接关联,实时传递给采购商,瞬时完成索证索票,自动建立全程追溯链条。
  “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通过农产品检测报告可以倒逼生产者,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规范使用农业投入品,推动洛川苹果产业高质量发展。”洛川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负责人王振龙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