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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修订版)颁布施行
  本报讯(通讯员 师世荣)近日,新修订的《延安市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颁布施行。
  旧版的《延安市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自2008年施行以来,在我市防御和减轻气象灾害,缓解水资源短缺,保障农业果业生产、经济建设、生态建设、社会和谐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对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提出了许多新的需求,我市现行《办法》已不能满足人工影响天气发展新形势和安全管理新要求,亟需进行修订。
  新修订的《延安市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是按照《延安市人民政府2020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的修订计划》要求,在充分征求陕西省气象局、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的基础上修订形成的一部政府规范性文件。《办法》重点在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预算经费保障、完善安全监管体系、明确管理体制、组织资格审查、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职责、安全保障机制等方面依法依规做出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