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决定于2020年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这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开展的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本次调查的标准时点是2020年11月1日。为了让广大读者更进一步了解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记者专门采访了延安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组长孙矿玲同志。
记者:据悉,从2020年11月1日开始,我市各地全面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正式入户调查登记工作,请问孙市长,为了搞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延安专门成立了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它们的职责主要有哪些?
孙矿玲:我们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将其作为实现转型发展、追赶超越、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来抓。今年2月28日,市政府印发《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全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延政发〔2020〕5号),全面启动我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并成立了延安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主要是为了明确了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和工作时限要求,加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利于形成工作合力。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普查中心,负责普查日常工作组织和协调,研究提出需要领导小组决策的建议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县乡两级政府也按照要求成立了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全面组织实施当地人口普查工作。
记者: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目标任务有哪些?
孙矿玲: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开展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将全面查清我国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方面情况,为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提供科学准确的人口统计信息支持。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市政府文件精神,充分认识人口普查的重要意义,聚焦追赶超越目标,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确保我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有力有效推进,保证圆满高质量完成。
记者:孙市长,这次普查如何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有哪些职责?如何做好配合工作呢?
孙矿玲:人口普查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本次普查将涉及我市114个乡镇和街道办事处,普查对象约90万户、233万人,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省政府明确的“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原则,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合力做好我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2月28日,延安市人民政府发文成立了延安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负责全市人口普查的组织实施以及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普查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孙矿玲同志任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办、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等22个部门。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普查中心,具体负责人口普查的日常组织和协调。
二要加强协同配合。普查工作要顺利完成,各有关部门必须密切协作,市发改委负责将人口普查工作纳入“十四五”规划。市公安局负责户口整顿工作,协调各级公安部门提供户口整顿相关资料;负责开展普查登记信息与户籍行政资料比对工作;协助配合普查登记阶段涉及户籍方面的相关工作。市自然资源局负责提供我市第三次国土调查遥感影像数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执法局负责协调城管、物业等部门配合登记阶段相关工作。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制定有利于开展普查的相关政策;为普查登记信息与卫生健康相关行政记录的比对工作提供数据支撑;协调各级卫生健康部门提供住院分娩、出生医学证明、死亡人口等相关行政记录;协助配合普查登记阶段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要按照工作职责,配合做好相关政策协调和普查登记等工作。市统计局要加强与中省各部门驻延单位的衔接,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三要加强经费协调保障。按照中省关于普查所需人费有关规定,本次人口普查所需人费由各级政府共同负担。市财政局和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满足工作需要、厉行节约、确保普查顺利完成的原则,将普查人费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四要加强普查队伍组建。全市各级普查机构要根据工作需要,招聘或者从有关单位抽调符合条件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要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和乡镇政府、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可从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的干部和全市驻村扶贫工作队人员中选调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为稳定普查工作队伍,要及时支付招聘人员的劳动报酬,保证选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变并保留其原有工作岗位。对选调的兼职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要根据当地实际和普查工作任务情况发放补助费用。要精心组织开展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加强督促指导,确保我市人口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记者: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孙矿玲:人口普查相对于经济普查来说,普查的指标较少,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记者: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对象有哪些?
孙矿玲:这次人口普查对象与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对象相同,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在境内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和外国人也属于普查对象,需要进行普查登记。
记者:这次普查在时间上是怎样安排的?
孙矿玲:这次人口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按此规定,此次普查工作拟分为三个阶段进行:一是准备阶段(2019年10月—2020年10月)。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是:组建各级普查机构,制定普查方案和工作计划,进行普查试点,落实普查人费和物资,开展普查宣传,选聘培训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普查区域划分和制图,进行户口整顿,开展摸底等。这些工作都将在2020年10月31日前全部完成,以确保普查登记工作的如期进行。二是普查登记阶段(2020年11月—2020年12月)。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是:普查员入户登记,进行比对复查,开展数据质量抽查等。这是整个普查工作中最为关键的环节,也是工作量最大、动员力量最多、直接决定普查数据质量的重要阶段。三是数据汇总和发布阶段(2020年12月—2022年12月)。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是:数据处理、评估、汇总,发布主要数据公报,普查资料开发利用等。
记者:这次普查既要“查人”还要“查房”吗?
孙矿玲:以房“查人”是世界各国进行人口普查普遍采用的方法,因为人都居住在房子里。所以人口普查中“查房”的目的是为了查准人口。同时,由于人口居住状况是重要的民生问题,为了解我国人口的总体居住情况,从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开始,调查问卷中设置了有关居住情况的指标,主要包括居住状况、生活设施、房租水平等与人民生活相关的问题。这次将进一步完善相关指标,以便更好地反映当前人口的居住状况。
记者:很多普查对象都关心,普查获取的资料是否会被泄露,是否会成为有关部门进行行政处罚的依据?
孙矿玲:《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人口普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作为对人口普查对象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不得用于人口普查以外的目的。而且,我们将全流程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向任何机构、单位、个人泄露公民信息。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信息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记者:作为普查对象应做好哪些配合工作?
孙矿玲:人口问题是关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问题,人口态势的发展变化影响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也与个人和家庭生活息息相关。所以,开展人口基础信息采集意义深远,不仅为国也为家。普查对象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人口普查所需的资料,如实回答相关问题,不提供虚假信息,不隐瞒、伪造有关情况。希望社会公众能够热情支持人口普查工作,积极配合普查员开展调查。
记者:这次人口普查,在信息技术应用上有何突破?
孙矿玲:尽可能获取更为详实的信息,尽可能提高普查数据质量,尽可能减轻广大普查对象和基层普查人员负担,是我们不断的追求。在这次普查中,将采取电子化方式开展普查登记,探索使用智能手机采集数据。广泛应用部门行政记录,推进大数据在普查中的应用,提高普查数据采集处理效能。
记者:在这里,您对我市开展人口普查工作有什么寄语吗?
孙矿玲:我们将严格按照国家和省上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扎实、细致的组织完成好各项业务工作,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市第七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向一直以来支持普查工作的各级各部门、单位、企业以及广大市民表示衷心的感谢!希望你们能在普查人员上门登记的时候给予密切配合和大力支持,提供真实、准确的普查信息。我们相信,在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各级各部门的全力协作、广大普查人员共同努力以及全市干部群众的支持下,我们有信心、有能力把普查工作做好,给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