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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起我市全面启用医保电子凭证
  本报讯(记者叶四青)记者从市医疗保障局了解到,11月1日起,我市将停用医保卡和电子社保卡的医保结算业务,全面启用医保电子凭证;12月1日起,停用城乡居民无卡住院医保结算业务。市医疗保障局提醒大家,为了确保就医购药医保结算不受影响,请尽快激活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 
  目前我市部分定点医药机构已完成医保结算系统及医院HIS系统医保嵌入式接口改造,升级了医疗保障公共服务系统。今后全市参保人员就医购药医保结算全部采用实体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两种结算方式。
  据了解,我市现有医保卡、社保卡、电子社保卡、医保电子凭证和无卡住院5种医保结算模式。其中,医保电子凭证是由国家医保局统一签发的全国医保线上业务唯一身份凭证,是参保人员医保身份识别的电子标识。参保人员可以使用凭证在全国办理住院登记、出院结算、门诊和药店支付、个人权益查询、异地就医等医保业务。同时,医保电子凭证通过实名和实人认证,采用国产加密算法,数据加密传输,动态二维码展示,安全可靠。
  全市参保人员可通过微信“延安医保”“医保电子凭证”公众号,微信城市服务中的医保电子凭证栏目、支付宝“延安医保”生活号、“医保码”小程序、国家医保局APP,部分银行APP激活并使用国家医保电子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