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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陵县被确认为第二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
  本报讯(通讯员 朱浩龙 刘会云)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公布了第二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名单,我市黄陵县榜上有名。
  据了解,此次全国共有97家单位被认定为第二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陕西省共有3家单位入选。
  黄陵县是“中华文明精神标识”——黄帝陵所在地,生态环境优美、人文景观独特,现有5A级景区黄帝陵、4A级景区黄陵国家森林公园,万安禅院石窟、中华始祖堂、峡谷寨3个3A级景区及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小石崖革命旧址等。该县曾获海峡两岸交流基地、国家园林城市等多个国家、省级荣誉称号。
  2016年2月,黄陵县被列入首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自此,该县紧紧围绕“黄帝陵是中华文明的精神标识”这一文化定位,坚定实施“文化旅游兴县,城乡一体发展”战略,以“打造全球华人精神家园”为目标,强化党政统筹,推进共建共享,突出创新示范,全面落实《黄陵县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方案》。该县把全域旅游发展列为“一把手工程”,通过创新政策举措、拓展“旅游+”模式、完善公共服务、规范市场秩序、文化融入品牌等方式,汇聚全域旅游新合力,促进产业深度融合,营造品质旅游环境,强化安全文明旅游,提升品牌营销价值,促进城乡融合、景城融合,丰富了黄陵县旅游内涵,提升了城市承载功能和品位,实现了从一日游向多日游、过境地向目的地、景点旅游模式向全域旅游模式的转变,在实践中探索出全域旅游的“黄陵模式”,带动了经济社会全面发展。2019年,全县接待游客975万人次,实现旅游综合收入3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