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高东峰)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市医保局行动迅速、精准施策,全面落实国家、省上和市委、市政府医疗保障疫情防控部署要求,先后出台十条硬核措施,用心用情用力为广大参保人员织起了一张常态化防控疫情的医疗保障网。
——出台政策文件,将甲类传染病护理费、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新冠病毒核酸抗体检测、防护服、护目镜、N95口罩、其他医用口罩等新增项目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对确诊和疑似新冠肺炎的参保患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报销后,剩余个人承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实施综合保障。
——对确诊和疑似新冠肺炎患者门诊医疗费用,住院治疗的,纳入住院总费用按规定报销;未住院的疑似患者,门诊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和封顶线,基本医保报销70%。
——新冠肺炎排查产生的门诊费用,参保职工使用个人账户支付,城乡居民按照门诊统筹规定报销。
——为支持企业复工复产,2020年,减半征收全市范围内各类用人企业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中单位缴纳部分3个月费用5523.73万元,受益单位973家、惠及职工12.06万人。
——拨付疫情防控医保周转金。2020年1月向全市定点救治医院累计预拨疫情防控专项医保周转金2395万元。2021年1月追加拨付750万元,截至目前共拨付3145万元。并预留了500万医保基金作为疫情防控备用金。
——采取特殊时期异地备案临时措施。从2020年1月27日起,参保人员如患新冠肺炎,可直接拨打市、县(市、区)17部医保热线进行电话备案。
——确保医药市场价格稳定。在市区设置了1家定点医疗机构、2家定点零售药店药品价格监测点,实时监测28种涉及防治新冠肺炎的药品和医用耗材销售价格,并公布举报电话,落实24小时值守制度,确保疫情防控所需药品、医用耗材价格相对稳定。
——下调核酸检测价格标准。自2021年2月1日起将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最高限价由每人次100元下调到80元,下浮标准不限;5个样本混合检测时,每人次30元,10个样本混合检测时,每人次15元;政府或企业、慈善机构等提供或捐赠试剂的,医疗机构只收取每人次50元检测服务费。
——优化经办服务方式。通过“延安医保”微信公众号,为参保群众提供个人相关信息查询、医保政策、办事指南等线上服务,群众通过“延安医保局”网站可自行下载所需业务表格,通过拨打对外公布的业务电话进行政策、业务咨询和办理异地备案、医保关系转移、个人信息修改、职工生育产前登记、离休人员充卡等业务;城乡居民可使用“农业银行手机APP”直接办理参保缴费业务。疫情期间,医保经办业务“电话办”“线上办”“邮寄办”“便民办”“及时办”,做到“不见面办”“安全办”,在保证医保服务便民高效的同时,最大程度减少因人员流动造成疫情传播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