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刘小艳
一年砥砺奋进,一年春华秋实。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历史性成就、决战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胜利的一年,也是“十三五”圆满收官、“十四五”全面擘画的一年。
回望这极不平凡、极不容易、极其难忘的一年,延安市人大常委会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依法履职、务实作为,交出了一份精彩的履职答卷。
全年共召开常委会会议8次、主任会议14次,开展执法检查6次,听取专项工作报告17项、审议意见处理报告9项,开展满意度测评15次,作出决议决定7项,制定实施地方性法规3部,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94人次,顺利完成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
把握正确政治方向
做好人大工作,核心是坚持党的领导。这一年,市人大常委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确方向,努力以实绩实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持续深化理论武装。市人大常委会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建立“一周一学习、一月一主题、一季一活动”长效机制,组织集中学习研讨28次,现场学习3次,培训省市人大代表和机关干部6次,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两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与延安实际、人大工作紧密结合,不断校准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自觉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做到思想上对表对标、执行上坚定坚决。
自觉坚持党的领导。紧紧围绕市委安排部署谋划推进人大工作,主动向市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重要问题和季度工作,及时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和人民意愿,坚持把根本政治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市人大常委会把干部队伍建设作为自身建设的关键性、基础性工作来抓,着力打造政治过硬、勤学善思、担当有为、作风优良的干部队伍,教育引导全体干部在依法履职中提升政治判断力、领悟力和执行力,以更高政治站位、更强政治定力、更严政治纪律、更纯政治忠诚,谋划推进人大工作,提升政治机关、代表机关、工作机关建设水平。
审慎决定重大事项。深入调查、科学论证,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进一步健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机制。表决通过了召开市人民代表大会、地方立法、制度建设、代表资格审查等有关事项,批准了市级财政决算、新增政府债券及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安排和预算调整方案,作出了授予俞峰等19名同志“延安市荣誉市民”称号的决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科学化制度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落实任前调查了解、法律知识考试、供职表态、颁发任命书、宪法宣誓等规定和制度,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94人次。改进任后监督,集中听取6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职报告,激励互学互鉴,对标找差,提升履职能力;开展履职情况满意度测评,向市委报告,向“一府一委两院”、市委组织部反馈评议结果,促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
全面提升立法质效
良法是法治的前提,善治是法治的目标。
2020年,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立立法领导小组,加强组织协调,党组成员牵头组建工作专班,整合工作力量,把握时间节点,严格把控质量,保证了各项立法任务高质量高效率推进。
坚持科学立法,紧扣革命旧址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物业管理等经济社会发展亟须和人民群众期盼,启动《延安市实施<陕西省延安革命旧址保护条例>办法》《延安市延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延安市物业管理条例》立法工作,从法治层面推动解决发展中的堵点痛点难点;依据《陕西省封山禁牧条例》,修订颁布了《延安市退耕还林成果保护条例》。
坚持“开门立法”,充分发挥立法咨询专家库和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分层次召开论证会、座谈会40余场次,通过延安日报、延安电视台、延安人大网等媒体发出征求意见公告,印发征求意见书3000余份,征求到意见建议1000余条次,广泛汇聚民智民意,把民言民语转化为法言法语,力争使每部法规接地气、有特色、可操作。目前,《延安市实施<陕西省延安革命旧址保护条例>办法》《延安市延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已颁布施行,《延安市物业管理条例》通过第二次审议。
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11件;按照全国人大要求,深入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地方性法规清理,对所立法规中涉及民法典的内容进行了专项清查,有效维护了法制统一。
监督出实招见实效
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如何用好监督职权,推动全市重点工作和破解社会热点难题?市人大常委会围绕全市转型发展、追赶超越主要任务,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依法开展持续监督、重点监督,推动我市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
2020年年初,一场席卷全球的新冠肺炎疫情来势汹汹。市人大常委会密切关注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强烈冲击和严重影响,深入调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听取和审议专项报告,助推市人民政府抓重点、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着力破解疫情不利影响,稳住经济基本盘。以疫情防控为切入点,对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开展多层次全方位调研监督,开展《传染病防治法》执法检查,推动我市“平战结合、长远规划”,提升应对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能力,整体谋划、系统重塑,以城带乡、一体推进城乡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延安告别绝对贫困后,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如何有效衔接?市人大常委会以脱贫攻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土地流转为重点,监督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连续四年深度监督脱贫攻坚,2020年全面清点脱贫攻坚“战果”,深入摸排“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等方面的薄弱环节,就做好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易地搬迁扶贫后续工作,建立动态监测和长效帮扶机制提出审议意见,持续巩固扩大脱贫攻坚成果。开展《农村土地承包法》执法检查,推进依法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消除经营风险和维权隐患,释放土地“三权分置”红利,促进土地节约、集约、高效利用。聚焦规划滞后、投入不足、配套制度不完善等问题,审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报告,加快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
城市建设管理是个大课题,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为。依法监督《延安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延安新区一期城市设计导则》的决议落实情况,强化规划刚性约束,优化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确保新区建设不折腾、不走样,努力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现代化新城。持续监督中心城区道路交通拥堵治理,再次听取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并组织专题询问,政府相关部门现场答复群众关注的难点堵点问题,虚心听取群众代表的建议,进一步明确了治理思路和努力方向,形成了思想共识,凝聚了工作合力。
持续监督生态环境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着力破解“生态环境整体脆弱”的制约,推动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义务教育、公共文化、食品安全、就业促进、安全生产等工作开展依法监督,全年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59件次;跟踪督办公益诉讼审议意见、公检法机关信息化和基础设施建设审议意见,有效维护了公共利益,助推提升司法能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履职尽责不负重托
人大的作用靠代表、人大的水平看代表、人大的活力在代表。
市人大常委会做细做实联系服务代表工作。持之以恒抓好代表履职培训,为全体市人大代表配发《民法典》、发放交通通讯补贴;安排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走访代表、代表联系群众;组织省、市人大代表深入13个县(市、区)和高新区、新区、南泥湾开发区管委会,视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区域重点工作以及人大代表联络站建设运行情况;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参与执法检查,推荐代表参加有关座谈会、听证会,旁听重大案件庭审,定期向代表通报工作,帮助代表知情知政、依法履职。改进意见建议督办方式,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关于加快延安水污染防治地方立法的议案》作为立法项目已办理完毕;常委会领导牵头督办8件重点建议,市县联动、全面督查,96件代表建议已全部办结并答复代表。
创新代表联络站建设。采取上下联动、试点先行、全面推进、形成制度的办法,在基层全面建设代表联络站,安排各级代表轮流进站坐班接待群众,面对面了解社情民意,倾听群众呼声,向属地政府交办群众合理诉求并跟踪督办,打通代表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实现了代表履职有平台,联系群众制度化,履职尽责有成就感。全市建成镇街代表联络站123个、村级联络站226个,实现群众居住区域全覆盖,累计接待群众10031人次,受理事项1992件,办理和转办群众反映的问题1619件。
探索民生实事代表票决制。制定《延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实行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实施办法》,探索建立“党委决策领导、人大票决监督、政府组织实施、代表群众广泛参与”的民生实事票决机制,推动民生实事项目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实现民生实事项目从“为民作主”向“由民作主”转变。
新时代肩负新使命,新使命成就新作为。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市人大常委会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只争朝夕、砥砺前行,为谱写延安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