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延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决议
延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延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会议认为,“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回延视察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准确把握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新形势新任务,提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和措施符合我市实际,体现了全市人民的共同意愿。会议决定批准《延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会议要求,要充分发挥规划纲要的引领作用和综合调控功能,科学制定年度计划,把握时间节点,逐年推进发展任务落实,持续巩固扩大发展成果;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专项工作规划,以卓有成效的专项工作,推动高质量发展迈出更大步伐,支撑纲要规划目标顺利实现。要健全规划纲要实施的考核评价机制,强化监督检查,深入开展中期评估,及时补齐短板弱项,强力推动有效实施。要建立严密的规划落实责任体系,增强刚性约束,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会议号召,全市上下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准确把握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要求,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深化改革开放,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系统观念,坚持以延安精神建设延安、发展延安,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贯通落实“五项要求”“五个扎实”,更好统筹发展与安全,加快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不断提升市域治理现代化水平,奋力谱写延安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