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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1年2月23日在延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姚靖江作工作报告

  延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姚靖江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顺利完成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为推动延安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强化政治机关建设,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
  常委会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持续深化理论武装,建立“一周一学习、一月一主题、一季一活动”长效机制,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总书记两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与延安工作实际相结合,与人大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相结合,组织学习研讨28次,现场学习3次,培训省市人大代表和机关干部6次,力求做到学出内心信仰,把握实践要求,以理论上的清醒确保行动上的自觉,不断校准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坚持从延安精神中汲取力量。始终以弘扬延安精神为己任,组织瞻仰革命旧址,了解延安时期民主法治建设历程,感悟陕甘宁边区参议会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延安实践,教育引导干部继承光荣传统,汲取信念力量,不断夯实忠诚履职与时俱进推进人大工作的基础。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委和市委工作要求,不断改进工作方法,修订常委会《议事规则》,完善重大事项决定、重大项目建设、预决算审查、国有资产管理等监督机制,改进专题询问、履职评议、代表联系群众等方式,坚持做到党的决策部署到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及时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和人民意愿,把根本政治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持续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落细,以实绩实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聚焦重点关键领域,切实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和效率
  坚持市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统筹推进地方立法。常委会党组成立立法领导小组,党组成员牵头组建工作专班,整合工作力量,加强组织协调,把握时间节点,高质量高效率推进立法工作。坚持科学立法,聚焦革命旧址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物业管理等经济社会发展亟需和人民群众期盼,启动《延安市实施<陕西省延安革命旧址保护条例>办法》《延安市延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延安市物业管理条例》立法工作,从法治层面推动解决发展中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依据《陕西省封山禁牧条例》,修订《延安市退耕还林成果保护条例》。坚持“开门立法”,充分发挥立法咨询专家库和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分层次召开论证会、座谈会40余次,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发布征求意见公告,印发征求意见书3000余份,征集意见建议1000余条次,广泛汇聚民智民意,把民言民语转化为法言法语,力争使每部法规接地气、有特色、可操作。目前,《延安市实施<陕西省延安革命旧址保护条例>办法》《延安市延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已颁布施行,《延安市物业管理条例》通过第二次审议。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11件;按照全国人大要求,对所立法规中涉及民法典的内容进行专项清查,有效维护了法制统一。
  三、紧扣改革发展大局,不断增强监督工作实效
  常委会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依法开展重点监督、持续监督,全年开展执法检查6次,听取专项工作报告17项、审议意见处理报告9项,开展满意度测评15次,强力推动我市加快转型发展、实现追赶超越。
  
依法监督经济运行和预算执行。密切关注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强烈冲击和严重影响,深入调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听取和审议专项报告,助推市人民政府抓重点、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稳住经济基本盘。落实党中央顶层设计,扎实推进国有资产监督工作,听取和审议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审议国有资产管理综合报告,支持市人民政府规范统计口径、摸清国有资产“家底”、健全管理机制,为谋划推进高质量发展提供依据。我市在全省人大国有资产监督推进会上介绍了工作经验。深入研判财源结构单一、收支矛盾突出等问题,审议财政决算和预算执行报告、审计报告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推进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充分发挥预算联网监督中心作用,实时监督预算执行动态,累计向31个部门单位发出问询函,责成限期整改问题,提升资金使用绩效,把有限的财力用在“刀刃”上。
  重点监督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以精准扶贫、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土地流转为重点,监督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连续四年深度监督脱贫攻坚,2020年全面清点脱贫“战果”,深入摸排“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等方面的薄弱环节,就做好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易地搬迁、扶贫后续工作,建立动态监测和长效帮扶机制提出审议意见,持续巩固扩大脱贫攻坚成果。开展《农村土地承包法》执法检查,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消除经营风险和维权隐患,释放土地“三权分置”红利,促进土地节约集约高效利用。聚焦规划滞后、投入不足、配套制度不完善等问题,审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报告,推进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
  持续监督城市建设管理。延安新区建设社会各界关注、全市人民关心。常委会依法监督《延安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延安新区一期城市设计导则》的决议落实情况,强化规划刚性约束,优化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确保新区建设不折腾、不走样,努力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现代化新城。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为,持续监督中心城区道路交通拥堵治理,再次听取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并组织专题询问;政府相关部门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虚心听取群众代表的建议,进一步明确治理思路和努力方向,形成了思想共识,凝聚了工作合力。
  持续监督生态环境建设。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突出重点,持续监督,着力破解“生态环境整体脆弱”制约,推动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坚持到基层一线广泛调研,听取环境状况和环保目标完成情况报告,持续推动生态环保法律和制度落实,完善监测网络和风险防控体系,强化生态环保督察,促进防污治污长效机制建设。聚焦我市水资源短缺现状,审议水资源保护和利用情况报告,就骨干水源建设、水利工程作用发挥、河流和地下水污染防治等工作提出审议意见,助推打好碧水保卫战。综合运用县区自查、暗访摸排、集中座谈、法律知识测试等措施,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督促开展污染状况详查,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和农用地分类管理,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衔接机制,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坚决打好净土保卫战。深入开展水土保持“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监督修编总体规划,科学划定水土保持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加强生产建设项目监管,坚决整治违法违规问题。跟踪督办《延安市退耕还林成果保护条例》执法检查意见,推动建立市、县、乡、村四级管护体系,落实管护资金、规范执法流程、加大普法力度,努力实现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兼顾多赢,为守护好山、看护好水发挥了人大应有作用。
  重点监督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凸显了我市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存在的短板。常委会以疫情防控为切入点,开展多层次全方位调研监督,听取和审议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医保资金管理情况报告,开展《传染病防治法》执法检查,紧盯疫情防控机制建设,传染病病区、负压实验室、负压救护车等基础设施设备配置,医疗卫生队伍建设等工作开展持续监督,推动我市“平战结合、长远规划”,以城带乡、一体推进,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不断提升应对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能力。
  重点监督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依法监督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义务教育、公共文化、食品安全、就业促进、安全生产等工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市人民政府认真落实人大审议意见,统筹规划城乡校点布局,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完善校长选任机制和管理办法,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建设场馆服务、流动服务和数字服务相结合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着力构建覆盖城乡、便捷高效、保基本、促公平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加强重点时段、重点场所、重点行业、重点环节监管,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严厉打击食品违法犯罪,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多渠道扩大就业;全面排查安全风险隐患,夯实责任,联动执法,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监督促进执法司法工作。深入研判毒品违法犯罪新态势、新特点,再次审议打击毒品违法犯罪专项报告,支持市人民政府加快解决戒毒基础设施滞后、禁毒力量薄弱等突出问题,广泛开展毒品预防教育,保持依法打击高压态势。对群众高度关注的法院执行难问题开展重点监督,支持审判机关深化执行体制改革,加大失信人员联合惩戒力度,严查执行领域司法腐败,构建综合治理格局,坚决维护法律权威。跟踪督办公益诉讼审议意见,检察机关全年办理公益诉讼案件941件,办理诉前程序案件932件,提起诉讼27件,发挥了公益诉讼维护公共利益的重要作用;听取公检法机关信息化和基础设施建设审议意见办理报告,助推提升执法司法效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四、依法加强事项议决,努力推动重大工作部署落地落实
  审慎决定重大事项。深入调研、科学论证,进一步健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机制。充分发扬民主,表决通过地方立法、制度建设、代表资格审查等有关事项,批准市级财政决算、新增政府债券及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安排和预算调整方案,作出授予“延安市荣誉市民”称号等7项决议决定,决定重大事项科学化制度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落实任前调查了解、法律知识考试、供职表态、宪法宣誓等规定和制度,全年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94人次。改进任后监督,激励互学互鉴,对标找差,提升履职能力;集中听取6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职报告,实施履职情况满意度测评,向市委报告、向“一府一委两院”、市委组织部反馈评议结果,促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
   五、深化拓展履职平台,充分激发代表工作动力与活力
  做细做实联系服务代表工作。持之以恒抓好代表履职培训,为全体市人大代表配发《民法典》、发放交通通信补贴;安排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走访代表、代表联系群众;组织省、市人大代表深入13个县(市、区)和高新区、新区、南泥湾开发区,视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区域重点工作以及人大代表联络站建设运行情况;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参与执法检查,推荐代表参加有关座谈会、听证会,旁听重大案件庭审,定期向代表通报工作,服务代表知情知政、依法履职。改进议案建议督办方式,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关于加快延安水污染防治地方立法的议案》作为立法项目已办理完毕;常委会领导牵头督办、市县联动督查,96件代表建议已全部办结并答复代表。
  创新代表联络站建设。采取上下联动、试点先行、全面推进、形成制度的办法,在基层全面建设代表联络站,安排各级代表轮流进站坐班接待群众,面对面了解社情民意,倾听群众呼声,向属地政府交办群众合理诉求并跟踪督办,打通代表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实现了代表履职有平台,联系群众制度化,履职尽责有成就感。全市建成镇街代表联络站123个、村级联络站226个,实现群众居住区域全覆盖,累计接待群众10031人次,受理事项1992件,办理和转办群众反映的问题1619件。全国人大、省人大给予充分肯定,新华社《内参》对此作了专题介绍。
  探索实施民生实事票决制。制定《关于实行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实施办法》,探索建立“党委决策领导、人大票决监督、政府组织实施、代表群众广泛参与”的民生实事票决机制,推动民生实事项目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本次会议将首次实施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工作,实现民生实事项目确定从“为民作主”向“由民作主”转变,不断丰富人大工作创新的延安实践。
  六、全面加强自身建设,着力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
  常委会把干部队伍建设作为自身建设的关键性、基础性工作来抓,努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人大干部队伍。
  着力打造政治过硬的干部队伍。常委会党组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以政治建设引领人大工作,党组成员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坚决落实市委部署,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教育引导全体干部在依法履职中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以更高政治站位、更强政治定力、更严政治纪律,谋划推进人大工作,提升政治机关、代表机关、工作机关建设水平。
  着力打造勤学善思的干部队伍。结合“学用新思想、奋进新时代”主题竞赛,深化学习型机关建设,通过学习强国、陕西干部网络学院等“线上”平台拓展学习广度;举办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延安时期的民主法治、《民法典》等专题培训,增强“线下”学习实效;机关工青妇组织充分发挥作用,组织读书分享会、研学、体育运动等活动,机关文化建设迈出新步伐;加强对外务实交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各种办法,学习借鉴外地新时代人大工作经验,不断补齐短板弱项。教育引导干部努力做到党言党语与法言法语相贯通、人大业务与市情实际相契合,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上出实招、在服务高质量发展上走在前。
  着力打造担当有为的干部队伍。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把握方向、精准定位、积极作为,自觉在依法履职中创新创优。常委会领导带队开展“十四五”重大课题调研,督查脱贫攻坚、督导疫情防控、督办代表建议、指导代表联络站建设。开通延安人大网手机版,开展“人大代表风采”系列宣传,组织“脱贫攻坚、代表担当”主题采访,持续开展“圣地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讲好代表故事、人大故事、延安故事。坚持办好《延安人大工作》《人大工作通报》,编撰完成《延安市人大常委会年鉴》《延安市人大常委会调研报告合集》。配合全国人大、省人大开展专题调研、执法检查、立法调研47次。
  着力打造作风优良的干部队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夯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发扬斗争精神,深入开展“以案促改”和“四个查一查”,以刀刃向内的勇气和自我革命的精神检视整改问题,教育引导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和机关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持续巩固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以延安精神滋养初心、淬炼灵魂,切实做到永葆初心、勇担使命,树立新时代人大干部为民务实清廉新形象。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大力支持下,“一府一委两院”认真落实人大决议决定、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全体代表履职尽责、担当有为,社会各界密切关注、积极配合人大工作。在此,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大家致以崇高的敬意并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与宪法法律和市委的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不少差距。主要表现在:人大工作信息化水平不高,执法检查刚性不足,服务市域治理不够系统有力,代表主体作用发挥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尚有差距。为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完善机制体制,努力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向党和人民交出一份合格答卷。
   2021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市委安排部署,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扣新时代追赶超越目标,聚焦高质量发展主题,弘扬延安精神,矢志开拓进取,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为我市“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贡献人大力量。
  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发展大局。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推动我市调结构促转型,实现高质量发展。聚焦“十四五”规划实施、重大项目建设、推进乡村振兴、深化改革开放、生态环境保护,听取和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国有资产管理、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加强对预算决算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监督,加快预算联网系统二期工程建设,提高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监督水平。跟踪督办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地承包法、水土保持“一法一条例”、水资源保护和利用等执法检查报告和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紧扣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性、根本性、长远性的重大问题,依法对财政决算、预算调整、“八五”普法及节约粮食、反对浪费等作出决议决定。
  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推进依法治市。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自觉践行“十一个坚持”,加快市域治理现代化步伐。落实年度立法计划,制定《延安市物业管理条例》《延安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延安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延安市地质遗迹保护条例》,开展文明行为促进、饮供水工程设施保护方面立法调研。加强立法工作力量,推动立法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扩大公众有序参与,完善立法听证、论证、座谈等征求意见机制。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建设,指导推进县市区备案审查工作。扎实开展《体育法》《畜牧法》《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延安市城市市容市貌管理条例》、中医药“一法一条例”等执法检查,推动法律法规正确有效实施;听取和审议市监察委员会专项工作报告;依法监督公安交通管理执法情况,跟踪督办打击毒品违法犯罪和法院执行工作审议意见,提升全市社会治理法治化、现代化水平。加强任后监督,实现届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职报告全覆盖。
  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维护群众根本利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听取审议职业教育情况的报告,深入督查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安全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一法一条例”等执法检查意见落实;持续监督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医保基金管理、中心城区道路交通拥堵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安全生产等工作,推动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切实增进民生福祉。落实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跟进监督项目实施,确保民生实事办成办好,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提升服务保障能力,支持代表依法履职。深化拓展代表联络站建设成果,指导县市区完善服务功能,落实保障措施,创特色、出经验,进一步提高代表联络站建设整体水平,为丰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践提供延安素材。深化“两个联系”,健全“线上”“线下”联系服务代表机制。安排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与立法、监督、调研、视察等工作,服务代表议政督政;深入督办代表议案、建议,落实第三方评估机制,增强办理实效。积极筹备市人大换届选举,指导推进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确保全市人大换届选举顺利进行。
  把握新形势新任务,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以庆祝建党100周年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强化理论武装,持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对“国之大者”做到心中有数。顺应发展需求和群众期盼,加强人大工作信息化建设,提高干部队伍法律素养和专业素养,汇聚全市人大工作力量,不断增强服务发展、服务大局的能力。驰而不息加强作风建设,深化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瘴痼疾,严明纪律规矩,弘扬新风正气,以新担当新作为展现新时代人大工作新气象。
  各位代表,宏伟蓝图鼓舞人心,崇高使命催人奋进。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只争朝夕、砥砺前行,为谱写延安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