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彦 齐心)3月30日至31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姚靖江带队调研非物质文化遗产立法工作,并主持召开《延安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杜兴顺、彭安季,秘书长董强参加调研和座谈会。
姚靖江一行深入安塞区西营民歌大舞台、文化文物馆、文化艺术馆和市曲艺馆,通过实地查看和汇报座谈等方式,详细调研了非遗保护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贯彻执行情况、非遗保护机构设立情况等挖掘、保护、传承、利用工作。
姚靖江指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是继承地域历史文脉、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大事。延安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丰富多彩,地域特色鲜明,在全国乃至世界占有一席之地。他要求,市人大常委会专项立法小组要遵循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基本原则,积极稳妥推进此项立法。要坚持开门立法,广泛听取各方意见,认真梳理与会人员提出的合理建议,持续做好条例修改完善工作,使立法过程成为听取民声、汇聚民意、维护民利的过程。要通过非物质文化遗产立法工作,实现挖掘好、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延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目标,让它放射出新时代的光芒,更好地推动延安经济社会发展和文化繁荣,更好地造福子孙后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