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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服务“六稳”“六保” 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的意见》
  新华社北京4月15日电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服务“六稳”“六保”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是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重要抓手。近年来,“放管服”改革有效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但仍然存在一些企业和群众关注度高、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亟待解决。
  《意见》提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围绕“六稳“”六保”,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着力清理对市场主体的不合理限制,实施更加有效监管,持续优化政务服务,以务实管用的政策和改革举措,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意见》提出了七个方面政策措施。
  一是进一步推动优化就业环境。梳理压减准入类职业资格数量,持续动态优化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建立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落实和完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返乡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支持政策。完善适应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保政策措施。
  二是进一步推动减轻市场主体负担。精简享受税费优惠政策的办理流程和手续。提升金融、社保等惠企政策覆盖度、精准性和有效性。从严查处行政机关为特定中介机构垄断服务设定隐性壁垒等违规行为。规范改进认证服务。优化涉企审批服务,大力推进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
  三是进一步推动扩大有效投资。持续提高投资审批效率,简化、整合投资项目报建手续,推进实施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加强全过程审批行为和时间管理,规范预先审查、施工图审查等环节。
  四是进一步推动激发消费潜力。着力打破行业垄断和地方保护,有序取消一些行政性限制消费购买的规定。清理违规设置的二手车迁入限制。对市场急需、消费需求大的新技术新产品,优先适用国家标准制定快速程序。加快推进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
  五是进一步推动稳外贸稳外资。持续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完善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推进进出口商品检验监管模式改革。清理规范口岸收费,减并港口收费项目,实行口岸收费项目目录清单制度。
  六是进一步推动优化民生服务。推进公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改革。运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建立困难群众主动发现和动态调整机制。实施证明事项清单管理制度。推动更多服务事项“跨省通办”。
  七是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坚持放管结合、并重,把有效监管作为简政放权的必要保障。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等方式,实施更加精准更加有效的监管。严格规范行政执法,推动建立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
  《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组织实施,坚持以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作为评判改革成效的标准,切实做到放出活力、管出公平、服出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