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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0年:“三三制”
——建设模范的抗日民主根据地
    ● 投豆选举(资料照片)
  1940年3月6日,中共中央发出《抗日根据地的政权问题》指示,指出我们在华北、华中等地建立的抗日民主政权,是统一战线性质的政权,即几个革命阶级联合起来对于汉奸和反动派的民主专政。指示规定,在政权工作人员中,“共产党员”“非党的左派进步分子”“不左不右的中间派”各占三分之一,实行“三三制”。“三三制”调动了各方面的积极性,推动了抗日根据地的民主政治建设和经济文化等各项事业的发展。
  “三三制”是中国共产党在抗日民主根据地发展和巩固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一项重要原则。
  为了巩固抗日根据地,必须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加强抗日民主政权的建设。中共中央要求各地更好地贯彻执行“三三制”原则,坚决纠正一部分共产党员的关门主义和宗派主义倾向,克服不善于同党外人士合作共事的缺点,从政治上团结各抗日阶级、阶层。中共中央强调:我们所要的是活泼的、有组织有能力的、适应战争环境的、受群众拥护的政权机关。任何一个大党,不应以绝对多数去压倒人家,而要容纳多方。在政府中,共产党员只要占三分之一,并在质量上具有优越的条件,就可以保证党的领导权。
  1941年4月2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批准《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5月1日由中共陕甘宁边区中央局颁布。纲领经毛泽东反复修改,规定了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教育等方面的基本纲领,规定了保障人权、保持政府廉洁,以及土地、工商业、文化教育和民族等方面的原则和政策。纲领规定边区参议会实行“三三制”原则,共产党员必须与党外人士实行民主合作,不得把持包办,独断专行。纲领要求把陕甘宁边区建设成为军民一致、军政团结、政治民主、经济上有办法的对全国有示范作用的先进地区。按照“三三制”原则,各根据地先后通过民主选举建立起临时参议会和政府机关。1941年7月,晋冀鲁豫边区召开临时参议会第一次会议,133名参议员出席,其中有共产党员46名,占三分之一。11月,陕甘宁边区第二届参议会召开第一次会议。会议选出的9名常驻议员中有3名共产党员。会议选出的边区政府18名委员中,有共产党员7名,略超过三分之一。共产党员徐特立当即申请退出,经大会通过,以党外人士白文焕递补。开明绅士李鼎铭被选为陕甘宁边区政府副主席。毛泽东在会上发表演说,要求担任政府工作的共产党员,发扬民主作风,遇事同党外人士商量,鼓励党外人士对各种问题提出意见,取得多数同意,然后去做。他指出:“共产党员只有对党外人士实行民主合作的义务,而无排斥别人、垄断一切的权利。”共产党忠实执行“三三制”原则,在党外人士中引起强烈的反映。李鼎铭在就职演说中说:共产党“很愿意大公无私做到精诚团结”,各党派、无党派人士应“互相信任,互相亲爱”,“看成一家人,同力合作,干这抗战建国的事”。
  抗日民主根据地的基层政权是直接选举产生的。由于一些选民不识字,为保证他们能够行使民主权利,采用了“掷豆子”等方法进行选举。通过选举,在村政权中,雇农、贫农和中农占据绝对优势,同时也团结了农村中的开明士绅。例如,晋冀鲁豫边区所属武乡、榆社、襄垣三县的598个村政委员会中,贫雇农占35.1%,中农占43%,富农占15.4%,开明地主占6.5%。这就使村政权具有了广泛的群众基础。
  切实爱护和节省人力、物力、财力,是巩固抗日民主根据地的重要政策。为了减轻人民的负担,党外人士李鼎铭等于1941年11月首先提出精兵简政的意见。中共中央立即接受,于12月发出精兵简政的指示。
  “三三制”调动了各方面的积极性,推动了抗日根据地的民主政治建设和经济文化等各项事业的发展。
 

(供稿单位:中共延安市委党史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