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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关键少数”作用 筑牢廉洁司法“防火墙”
市司法局召开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警示教育大会
  本报讯(通讯员 丁侠)5月12日,市司法局召开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警示教育大会,通报了两起全市政法系统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典型案例,观看了《嗜酒如命 以案谋私——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原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贾小刚案深度调查》警示教育片。
  会议要求,要提高站位,统一思想,充分认识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重大意义。司法行政机关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案为鉴,汲取教训,提高政治警觉性和政治鉴别力,以守初心、葆本色的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三个规定”的重要性和严肃性。要精心组织、全面推进,扎实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部署要求。将“三个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纳入重大事项请示报告范围,建立健全报告制度工作机制,不断加强教育宣传,澄清模糊认识,积极探索建立记录填报内容直报制度,落实记录填报纪律要求。要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党组成员要率先垂范,有针对性地发现问题、认真整改,通过“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教育整顿办与各小组要上下联动、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做到有序推进、及时反馈、有效整改,确保查纠整改工作走深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