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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监委集中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
  为深入贯彻落实五届市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坚持不懈纠“四风”树新风,5月21日,市纪委监委印发通知,在全市集中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
  市纪委监委强调,专项整治以领导干部为重点,聚焦公职人员出入小区或写字楼等“一桌餐”隐蔽场所,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不吃公款吃老板”;讲排场、比阔气、搞攀比,“喝酒只喝茅台酒”;超标准接待,违规在内部食堂、培训中心、驻外办事机构等内部接待场所大吃大喝;虚列开支公款购买高档酒水,以办公用品、会议费等虚假名义公款报销餐费或将违规吃喝费用混入食堂正常开支;工作日中午饮酒等行为,通过个人承诺、全面排查、重点抽查、严肃查处曝光等举措,从2021年5月至12月集中进行。此后将转入常态、长期坚持。
  市纪委监委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带头抵制违规吃喝,弘扬新风正气,发挥“头雁效应”。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公职人员违规吃喝问题“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定不移纠“四风”树新风,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保障。
  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发现公职人员存在违规吃喝行为,可通过以下方式向市纪委监委反映。
  来信举报:延安市纪委监委信访室(邮编:716099)
   来访举报:延安市纪委监委来访接待室(延安新区为民服务中心1号楼13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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