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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扩围政策延续实施至今年底
  本报讯(记者 杜音樵 吕辰雪)7月16日,记者在全市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及扩围政策推进会上了解到,我市延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扩围政策至今年12月31日,同时放宽失业保险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这一举措的落地落实将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的功能,切实惠及广大企业、社会团体及失业人员。
  据介绍,城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和国家机关的劳动合同制职工,参加失业保险,办理失业保险登记,缴纳失业保险费,可依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根据政策规定,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2020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6%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继续放宽技能提升补贴申请条件,参保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规定申请技能提升补贴,技能提升补贴缴费条件,继续放宽至企业在职职工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年(含)以上。
  同时,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和参保缴费满1年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失业补助金按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发放;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按50%执行。失业补助金领取最长不超过6个月。对参保不满1年且申请时仍处失业状态的农民工,发放2个月的临时生活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