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6版
发布日期:
1958年:“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
  1958年5月,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正式通过“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这条总路线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迫切要求改变中国经济文化落后状况的普遍愿望,但忽视了客观经济规律。会后,以片面追求工农业生产和建设的高速度,不断大幅度地提高和修改计划指标为标志的“大跃进”运动在全国范围内展开。8月,中央政治局在北戴河召开扩大会议,作出《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会后,以高指标、瞎指挥、浮夸风、“共产风”为主要标志的“左”倾错误严重泛滥开来。与此同时,以“一大二公”、政社合一为主要特点的人民公社在全国农村普遍建立起来。
  1958年5月5日至23日,党的八大二次会议在北京召开。这次会议根据毛泽东的创意,通过了“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刘少奇代表中央委员会所作的政治报告,对这条总路线的解释是,现在党的主要任务是进行社会主义建设,要实行技术革命和文化革命(当时文化革命的含义是发展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文化教育卫生事业),认为“建设速度的问题”是“摆在我们面前的最重要的问题”,还提出工业和农业中央工业和地方工业、大型工业和中小型企业同时并举的两条腿走路的方针。
  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的提出,反映了党和广大人民群众迫切要求尽快改变我国经济文化落后状况的普遍愿望,体现了党中央、毛泽东关于社会主义建设的思路。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如果既能保持鼓足干劲、力争上游的精神状态,又能保持科学冷静的头脑,尊重客观规律,把多快与好省统一起来,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是可以顺利发展的。但是,由于这条总路线是在批评反冒进的过程中形成的,是在急躁冒进、急于求成的思想指导下制订的,忽视了国民经济的综合平衡,扩大了主观意志的作用,因而存在严重缺陷。在宣传和经济工作中实际上又片面地强调一个“快”字,提出“速度是总路线的灵魂”。于是,盲目求快就压倒了一切。
  1958年上半年,党中央召研一系列会议,为“大跃进”做了进一步准备。在南宁会议上,毛泽东主持起草《工作方法六十条(草案)》,对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领导方法问题进行了积极探索,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提出把党的工作着重点放到技术革命上去的思想。在成都会议上,党以很大的精力集中讨论经济问题,制定了40多个文件。如《中共中央关于发展地方工业问题的意见》,明确提出在发展中央工业和发展地方工业同时并举的方针下,注意兴办为农业服务和为大工业服务的新企业,发展县、乡社办工业。毛泽东在成都会议上还提出破除迷信、解放思想的口号。
  在南宁会议和成都会议批判“反冒进”、鼓动“大跃进”的气氛下,一系列不切实际的口号和理论观点不断提出,各地区、各部门的原定计划指标一再被突破。到1958年5月党的八大二次会议召开时,全面“大跃进”的号角吹响了。这次会议通过了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通过了15年赶超英国的目标,通过了提前5年完成全国农业发展纲要的目标,通过了“苦干三年,基本改变面貌”等口号。会后,“大跃进”运动在全国范围内从各方面开展起来。其主要标志是片面追求工农业生产和建设的高速度,不断地大幅度提高计划指标和缩短完成时间。
  在农业方面,提出“以粮为纲”的口号,要求5年、3年以至一两年达到农业发展纲要四十条规定的粮食产量指标。高指标带来高估产引发严重的浮夸风。1958年夏收期间,各地虛报农业亩产量,通过“并田”造假,竞放高产“卫星”。
  在工业方面,提出“以钢为纲”的口号,要求7年、5年以至3年内提前实现15年钢产量赶超英国的目标,并发动全民大炼钢铁运动。1958年8月,北戴河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正式决定1958年钢产量比1957年翻一番,达到1070万吨。这是一个严重脱离实际的高指标。会后,为了在余下4个月的时间里(前8个月只生产钢400万吨)完成钢产量翻番的任务,全国掀起大炼钢铁的群众运动。各级党委第一书记挂帅,动员9000多万人上山,砍树挖煤,找矿炼铁,建起几百万座小土高炉、小土焦炉,降低生产标准,用土法炼铁炼钢,甚至把家庭做饭用的铁锅和其他铁器砸碎,用作炼铁炼钢原料。现代化的大中型钢铁企业,也打破各种规章制度,大搞群众运动,打乱了正常的生产秩序。同时,电力、煤炭、运输、文教等部门掀起“全民大办”,形成所谓“以钢为纲,全面跃进”“一马当先,万马奔腾”的局面,甚至科学研究、写诗作画,都要“大跃进”、放“卫星”。经过几个月蛮干,到1958年底,共生产钢1108万吨,合格的钢只有800万吨。大炼钢铁的群众运动,造成人力物力的巨大浪费、国民经济比例的严重失调以及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严重破坏。由于大批农村劳动力被占用,当年粮食等主要农作物“丰产不丰收”,人民生活开始发生严重困难。
  “大跃进”运动是党在探索建设社会主义道路过程中的一次严重挫折。毛泽东发动“大跃进”的初衷,是希望用最快的速度改变贫穷落后的面貌,使中国迅速强大起来。全国人民意气风发,艰苦奋斗,要为民族振兴和社会主义事业发展有所作为,这种精神是可贵的,所付出的辛勤劳动也取得了一定成果。工业建设、科学研究和国防尖端技术的研制,以及农田水利建设和农业机械化、现代化的许多工作,都是在这一时期开始布局和发展的。但是,由于对在经济文化落后的大国建设社会主义的长期性、艰巨性估计不足,对掌握经济规律和科学知识的必要性认识不足,搬用战争年代大搞群众运动的方法指导经济建设,加上党内领导层的民主生活不正常,党未经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凭主观愿望和意志办事,提出了许多违背科学的高指标,结果事与愿违,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了灾难性的损失,教训非常深刻。
  在“大跃进”运动迅猛发展的同时,农村掀起了人民公社化运动的高潮。
  人民公社化运动最初是由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小社并大社引起的。在1957年冬至1958年春的农田水利建设中,许多地方为了加强集体协作的力量,开始突破原有农业合作社的规模,实行并社。毛泽东等中央领导人认为这是农业生产“大跃进”的有效组织形式,给予肯定,并在1958年上半年萌生出改变农村基层组织结构的想法。7月,《红旗》杂志披露毛泽东关于把工、农、商、学、兵组成为一个大公社,从而构成为我国社会的基本单位的思想。河南、山东等地闻风而动,建立了人民公社。
  1958年8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北戴河会议在提出要为1070万吨钢而奋斗的同时,作出《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决议认为这是“指导农民加速社会主义建设,提前建成社会主义并逐步过渡到共产主义所必须采取的基本方针”。北戴河会议后,全国农村出现人民公社化运动高潮,只用了1个多月就基本实现公社化。到年底,全国74万个农业合作社被2.6万个人民公社代替,全国农户的99%以上参加了公社。
  人民公社的特点是“一大二公”。所谓大,就是规模大。将原来一二百户的合作社合并成为四五千户以至一二万户的人民公社,一般是一乡一社,有的甚至是数乡一社。作为“共产主义试点”的河北徐水县和河南修武县成为一县一社。所谓公,就是生产资料公有化程度高。原来几十个上百个经济条件、贫富水平不同的合作社合并后,一切财产上交公社,多者不退,少者不补,在全社范围内统一核算,统一分配。社员的自留地、家畜、果树等都被收归社有。在各种“大办”中,政府和公社还经常无偿地调用生产队的土地、物资、劳动力和农民的财物。在公社范围内实行贫富拉平、平均分配,对生产队的某些财产无代价地上调。这种“一平二调”就是刮“共产风”,实际上是对农民的剥夺,给农村生产力带来灾难性的破坏。
  人民公社实行政社合一的体制。它既是一个经济组织,也是一级政权机构;既要负责全社的农、林、牧、副、渔业生产,也要管理工、农、商、学、兵(民兵)等各方面的工作。人民公社划分为若干个生产大队,生产大队又划分为若干个生产队,实行三级管理。公社统管全社的生产安排、劳力调配、物资调拨、产品分配和经济核算,生产大队负责生产管理和部分经济核算,生产队只是一个具体组织生产的基本单位。
  人民公社实行供给制和工资制相结合的分配制度。供给制主要有粮食供给制、伙食供给制和生活基本资料供给制三种形式,社员都到公共食堂吃饭,甚至“吃饭不要钱”。工资制是在供给部分外,根据多劳多得的原则,象征性地发给社员少量的工资。供给制被认为是按需分配原则的体现,具有共产主义因素,要求逐步扩大实行的范围。有些公社提出“八包”“十包”等,即社员的衣食住行、生老病死、婚丧嫁娶、教育医疗等所需费用都由公社供给。到1958年10月底,全国农村建立公共食堂265万多个,在食堂吃饭的人占农村总人口的70%至90%。这种制度完全脱离我国农村的实际,造成严重的平均主义和物资的巨大浪费,挫伤了群众的生产积极性。
  人民公社大力推行“组织军事化、行动战斗化、生活集体化”,将所有劳动力按军队编制组成班排连营,采取大兵团作战的方式组织工农业生产,动辄夜以继日,连续作战。还强调公社生产自给,努力扩大公社内部的产品分配。农村原有的集市贸易、小商小贩以至家庭副业都被作为“资本主义尾巴”加以取缔。
  这些情况表明,初期的人民公社带有浓厚的平均主义和军事共产主义色彩。“大跃进”运动最大的失误是急于求成,在建设速度上盲目求快;人民公社化运动最大的失误是片面追求提高公有化程度。两者的共同教训,是背离了党一向倡导的实事求是的原则,脱离了中国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违背了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
  (供稿:中共延安市委党史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