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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07月29日
让城市更美丽 让生活更美好
——市城管局污染防治工作小记
  通讯员 白小强
  近年来,延安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党组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决策部署,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环保”原则,紧紧围绕中、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紧扣污染防治“四张清单”任务,夯实责任,强化监管,狠抓整改,攻坚克难,在全市污染防治攻坚战中展现新作为,体现新担当。2016年以来,中、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涉及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2019、2020年分别荣获“全市生态环境保护优秀单位”“全市污染防治攻坚战优秀单位”称号。
   修复一河“碧水”
  加大污水处理行业监管力度,出台《延安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监管办法》。积极推进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全市15座日处理能力2000吨以上的污水处理厂完成提标改造任务,出水水质执行新黄标A排放标准。积极实施污水收集管网延伸、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大力提升污水收集能力。目前,全市污水收集管网1028.4公里。深入开展中心城区排水系统排查,建成投运姚店4000方污水蓄水调节池和一体化应急处理设施,有效解决城区污水应急处理问题。
  建立黑臭水体排查长效机制,开展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排查工作,确保城市建成区无黑臭水体。通过“一厂一策”系统化治理,各县(市、区)污水处理厂BOD5进水浓度稳定达到100mg/L以上,COD进水浓度稳定达到300mg/L以上,污水收集效能明显提升。
  全力做好城市节水工作,2020年成功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目前,全市已累计建成市级污水处理厂2座,县级污水处理厂14座,镇村污水处理站183座,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日处理能力达到26.42万吨,实际日处理量21.39万吨,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进入全省第一方阵。
  擦亮一片“蓝天”
  出台《延安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办法》,规范供热管理,加速释放大唐延安热电厂供热产能,扩大集中供热面积,提高清洁能源利用率,减少大气污染。2020年,发展集中供热面积229万平方米,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我市城市集中供热被省住建厅评定为三星级,位居全省前列。全力整治道路扬尘污染,实现市区机械化清扫率达92%,县城达70.6%。
  持续开展餐饮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截至6月底,全市饮食业单位(含夜市、门店、摊点等)共计4961户,安装净化装置4919户,安装率达99.15%。扎实做好城市“增绿”工作,“三绿”指标逐年增加,绿地率、绿化覆盖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已分别达到37.68%、40.77%、12.54㎡,均处在全省第一方阵。
  守护一方“净土”
  出台了《延安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延安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延安市中心城区餐厨垃圾统一收运处置工作实施方案》,编制了全省地级城市首个生活垃圾分类与设施布局专项规划。目前,全市13座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行正常,日处理能力达到1544吨,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实施延安市垃圾场整治提升工程,渗滤液日处理能力由50吨提高到250吨,2020年9月经省住建厅专家组考核评定,被省住建厅评定为AA级,位居全省前列。
  2019年,延安市餐厨垃圾厂建成投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计划于2022年底建成投用,再生资源市场、危险废弃物处置场建设计划2022年底完成,届时可为完全实现垃圾分类处置提供可靠保障。
  修复一河“碧水”、擦亮一片“蓝天”、守护一方“净土”是新时代城管人的目标和责任,更是广大市民的期望,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将对标对表中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建立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防止已经整改的问题出现反弹,确保整改成效。认真落实减污降碳协同治理总要求,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强化污水处理、垃圾处置、餐饮油烟治理运维管理和业务指导,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推动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