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党中央授予我市侯生福、张莲莲“全国优秀共产党员”称号,授予樊九平“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授予延川县文安驿镇梁家河村党支部和宝塔区宝塔消防救援站党支部“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这为我们确立了学习榜样、树起了价值标杆、注入了精神力量。
榜样,源自平凡,立于高尚。“誓让荒山变了绿”的张莲莲“、坚守基层人民调解一线”的樊九平……他们想的只是在平凡的岗位上干平凡的事,有的只是坚守初心、本色不改。更用行动证明,只要有坚定的理想信念、不懈的奋斗精神,脚踏实地把每件平凡的事做好,平凡的人就可以拥有不平凡的人生,平凡的工作就可以创造不平凡的成就。这也启示我们,榜样并非高不可攀,只要自觉见贤思齐,人人都可在学习榜样中成为榜样。
在学习榜样中成为榜样,贵在将其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内化于心,则要学习他们的精神、品质、情怀。在笔者看来,他们虽然身份不一,但都展现出爱国、敬业、奉献等精神。这些精神更多蕴藏在“平常时候”“日常小事”中,而这些别人眼中不起眼的“小事”“琐事”,都是关乎群众利益的“大事”。因此,我们应立足岗位,铭记初心,将榜样精神内化成继续前进的动力,从小事小节上修炼自己,在一点一滴中完善自己。
外化于行,则要自觉对标榜样、看齐榜样。古语云,“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学习榜样,就应以他们为“明镜”,经常“照镜子”“正衣冠”。并进一步明确努力方向,将榜样的力量融入到个人平凡的工作、生活之中,把每一件小事都做到“择善而从”。尤其是广大党员干部,更应努力做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用心办好群众关心的“小事”,坚持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成绩。如此一来,人人都可成为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