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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表彰创文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本报讯(记者 刘彦 张佑铭)8月12日下午,全市文明城市建设暨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推进视频会召开。会议发布了延安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对50个先进集体和100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2020年11月,延安以全国第六、西部第一的优异成绩荣膺“全国文明城市”称号。在创建过程中,全市各级各部门勠力同心、克难攻坚,广大干部群众众志成城、矢志拼搏,涌现出一批作风扎实、成绩突出、群众认可、示范带动力强的先进典型。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激励干劲,动员全市干部群众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昂扬的斗志,持续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市委、市政府决定,授予宝塔区等50个集体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常延丽等100名同志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功,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吹响“冲锋号”。市委、市政府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力争在纵深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建设中再立新功。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要以受表彰的先进典型为榜样,大力弘扬延安精神,锐意进取、真抓实干,全力做好巩固提升各项工作,朝着全国文明典范城市的更高目标继续前进,为奋力谱写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