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成静)入河排污口是污染物直排、合排、混排的最后一道“闸口”,直接关系到黄河流域水质的环境质量状况,为全面摸清入河排污口情况,建立问题清单,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根据市、县关于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的统一部署,洛川县认真落实有排污口必查,有排水必监测,有源头必追溯的要求,对洛川县境内的15个排污口逐一开展监测溯源工作。
今年以来,洛川县政府先后组织各镇街及相关部门召开了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安排部署会,制定了《关于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的工作方案》,成立了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任务分工,细化了工作措施,夯实了工作责任。要求各部门要对前期排查的排污口进行再排查、再核实,做到“应查尽查,不重不漏”,坚决落实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整治”四项重点任务。经过前期排查,初步确定了入河排污口类型、责任主体等信息,目前正对12个排污口开展监测溯源,进一步完善入河排污口信息,为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和保障。对县域内所有排污口逐一开展现场核查、溯源,确定排污口类型并进行监测,查清污水来源、性质和去向。
据了解,洛川县入河排污口分布广泛,且大多数分布在沿河城镇村庄,周围被大量植被覆盖,只能徒步前行,排查人员和监测人员对排污口分布、位置、数量进行统筹,制定了科学、合理的采样计划,按照“应测尽测”的要求,对每处排污口进行了水样采集,并现场监测水温、pH值等,严格根据监测技术规范中的监测因子、频次等要求开展监测工作,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可靠。
下一步,洛川县将继续做好入河排污口的监测溯源工作,形成入河排污口管理长效机制,完善排污口监管体系,严格管控污染物排放,对发现的偷排、暗排等违法排污行为重拳出击,严厉查处,全面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为推动水环境管理规范化提供科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