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延安赛区比赛及相关活动安全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十四运会延安赛区比赛及相关活动举办期间禁止一切单位、组织和个人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各类体育、娱乐、广告性飞行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管制区域和时段
管控区域:延安市行政区域全境,真高1000米(含)以下范围内。
管控时间:2021年9月12日8时至9月28日24时。
二、管制对象
包括但不限于:无人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伞、热气球、飞艇、航空模型、空飘气球、孔明灯等飞行高度低、速度慢、目标小的飞行器。
三、管制措施
(一)在上述管控时段,禁止一切单位、组织和个人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各类体育、娱乐、广告性等“低慢小”飞行器飞行活动。
(二)公安机关将对违规飞行的“低慢小”飞行器予以击落,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人予以处罚:造成不良后果,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群众发现有违反本通告规定行为的,可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
特此通告。
延安市人民政府
2021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