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改造停车场、解决居民天然气入户问题、对老旧小区进行改造……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我市各部门各单位立足岗位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将一件件实事办到群众心坎上,暖了民心,赢了人心。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党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一旦脱离群众,就会失去生命力。”我市各部门各单位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就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生动实践。但不可否认,有些单位所说的为民办实事,实际上是多年来的日常工作而已,并以此替代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这种停留在表面、形式上的实践活动,并没有真正了解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没有真正让群众得到多少实惠。那么,如何才能让“我为群众办实事”扎扎实实、不走过场、不搞形式?笔者以为,至少需要从以下方面入手。
办实事,要体现在“情”字上。广大党员干部要厚植焦裕禄“生也沙丘、死也沙丘、父老生死系”的为民情怀,带着感情和群众站在一起、坐在一块,聊一聊收成、看一看住房,多问问“有没有”“好不好”“要不要”,让自己多些“泥土味”,少些“官僚气”,真正地走进群众、贴近群众,了解群众的所需所求和所思所想,切实拿出为民惠民便民的实招硬招。
办实事,要体现在“行”字上。广大党员干部要拿出实实在在的办事行动,摆出诚诚恳恳的办事态度,扎扎实实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最困难最忧虑最紧迫的实际问题,把群众工作一件件干好,一年接着一年干,用实际行动取信于民、惠泽于民,让办实事既“走实”,又“走深”,更“走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