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精神是中国共产党革命时期留下的宝贵精神财富,也是共产党人实现梦想的伟大精神动力。2020年,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时指出:“要坚持不懈用延安精神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用以滋养初心、淬炼灵魂,从中汲取信仰的力量、查找党性的差距、校准前进的方向。”这又一次彰显了延安精神具有永恒的时代价值,需要我们继承发扬,而从严治党作为延安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汲取其中蕴含的强大力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从延安精神中汲取思想从严的力量。我们党通过思想教育严把党员干部思想关,把干部教育特别是在职干部教育放在全部教育的第一位。为此,我们党创办了多所干部学校,还专门制定了在职干部教育实施的相关规定,对在职干部教育的组织机构、科目编制、制度奖惩、考试检查以及教员等方面都做了详细而严格的规定,尤其是在课程方面规定要以马列主义为主要授课内容。延安时期,毛泽东等中央领导人不仅亲自深入学校指导办学工作,还经常讲课,仅毛泽东就多次为抗大讲授《矛盾论》《实践论》等著作,使得党员干部逐渐树立了马克思主义信仰,坚定了理想信念。
从延安精神中汲取制度从严的力量。我们党通过制定一系列切合实际的制度来规范党员干部行为。延安时期,我们党在战火纷飞和经济困难的环境下仍然不遗余力地完善制度建设,先后制定了《陕甘宁边区抗战时期施政纲领》《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等宪法性文件,以及刑事、民事、廉政、司法等具体法律法规,建立了一套严格的干部管理制度,实行了统一的财政经济制度,从而有效地扎紧了制度笼子,起到了严起来的作用。毛泽东曾说,党员干部“要互相监督,监督的紧就谨慎,监督的越紧,觉悟程度也越高”。所以在监督方面,延安时期形成了一套比较成熟的监督体制,包括党内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司法监督和新闻监督“五位一体”的监督体系。尤其是我们党实行了以“三三制”为主的参议会监督方式,即三分之一的共产党员处于三分之二的民主党派和非党人士的监督之下,党员干部更加注意自身的工作方式和言行举止,否则,就会受到批评、检举甚至弹劾,充分发挥了监督效用。
从延安精神汲取反腐从严的力量。我们党深刻认识到腐败的危害性,对于出现的腐败分子严惩不贷,毫不手软,一旦发现,要么撤职,要么开除党籍,情节严重者甚至处以死刑。比较典型的就是黄克功案和肖玉璧案。黄克功是一位资历老、功劳大的高级干部,但党没有因此让其“戴罪立功”,最终判处死刑。肖玉璧也是一位有功的战斗英雄,但他无视党纪法律,贪污公款3050元,最后被执行枪决。所以说,不论功劳有多大,职务有多高,只要贪污腐败了,就会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这正如当时胡耀邦在抗大校刊《思想战线》第一期上发表的文章所指出的那样:“如果我们开除了一个坏分子,不但不会使我们的队伍减弱,相反的只能使我们的党、我们的队伍更加强健起来!”
从延安精神中汲取作风从严的力量。我们党严把作风关,领导带头,率先垂范,以保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在生活上,领导和普通工作人员一样,穿的都是布衣,吃的都是小米饭,住的都是土窑洞,从不搞特殊化。在工作上,总是吃苦在前,享受在后。毛泽东点灯的煤油总是省了又省,朱德天不亮就背起粪筐去拾粪……像这样的事情经常发生,可见当时的延安,我们党的各级领导真正践行了“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并且带头勤恳工作,廉洁从政,遵纪守法、艰苦奋斗,充分展现了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进入新时代,我们要坚持从延安精神中汲取从严治党的力量,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一是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党的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响应党中央号召,执行党中央决定,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二是要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始终把选人用人作为关系党和人民事业的关键性、根本性问题来抓。采取各项举措激励党员干部敢担当、能作为、善作为。三是要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牢固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整顿软弱涣散的基层党组织,提升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引领作用和服务群众功能。四是要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要求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党规党纪,用最严明的纪律从严管党治党,使铁的纪律成为党员干部不可触碰的一条带电高压线;紧抓“四风”不放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四风”隐形变异新动向;加强巡视巡查,严厉查处各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破除工作中存在的各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惩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不断巩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巩固和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把全面从严治党推向纵深,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保障。
(作者单位:延安市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