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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里有需要,哪里就有他的身影
——记安塞区人民法院审判员高振龙
工作中的高振龙
  通讯员 张小东
  柔中带刚的外表,大方得体的举止,敏捷细致的思维,沉稳干练的作风,不骄不躁的谈吐,这就是安塞区人民法院法官高振龙给人的第一印象。
  高振龙是一位诚恳直率、积极上进、求真务实的法官。2012年5月被任命为安塞区人民法院民事庭审判员以来,他秉公执法、热情服务、以身作则,哪里有困难,哪里需要他,哪里就有他的身影。他被调整到民事庭工作后,每年办理案件都在百件以上,但他从不言苦、任劳任怨。
  2016年司法改革,高振龙被遴选为员额法官,每年办理案件数量增加至200件以上,面对繁重的审判任务,他还帮助其他办案法官处理疑难复杂案件,他的热情和付出,受到了领导、同事的高度评价和人民群众的交口称赞。
   勤奋进取奠定扎实基础
  高振龙虽然毕业于非专业学校,但凭着对审判事业的满腔热情,从1999年参加工作起,他就努力通过各种途径不断学习业务知识,认真参加各级各类专业教育。2005年6月份,高振龙以优异的成绩通过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律专科,同年7月份又取得了中国农业大学法学本科。同时,他也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
  随着业务知识的不断积累和工作能力的逐步增强,2009年他参加了被称为“天下第一考”的国家司法考试,取得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这一法律工作的“通行证”,实现了他梦寐以求的愿望。取得资格证书后,根据《法官法》的规定,2010年6月,他被任命为助理审判员(五级法官)。但他并没有骄傲自满,始终告诫自己,学无止境,一定要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多向其他经验丰富的同志学习取经,努力克服自身缺陷,不断在实践中磨练和充实自己,以百倍的热情,更加努力地全身心投入到审判工作中。
  心系群众清正廉洁办案
  高振龙身处基层审判工作第一线,直接面对着广大人民群众,所办理的案件多为婚姻家庭、民间借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纠纷。在日常工作中,他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忠实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急当事人之所急,想当事人之所想,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执法,秉公办案,在群众心目中树立了新时期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作为一名法官,在工作中难免会遭遇公正与私利的碰撞,但面对人情、金钱、权势的诱惑,高振龙都能泰然处之,决不玷污自己心中的天平。在办理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过程中,受社会上一些不良风气的影响,原告吉某为了胜诉,在高振龙为其耐心做思想工作调解案件时,偷偷塞给他400元“辛苦钱”,他当即将钱退还给吉某,并对其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最终这起案件得到了公正的处理,原告吉某也及时得到了42万元的赔偿,他感动地握着高振龙的手说:“你真是人民的好法官,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困难。”事后吉某还给法庭送来了锦旗。
  高振龙不会从当事人身上谋求私利,但当遇到群众有困难时却总是热情帮助。有一次,他见到一起离婚案件中的原告李某带着哭闹的孩子待在法庭办公室,直到中午午休时仍不离去。他上前问明情况,原来李某经济拮据,身上仅剩2元,没钱吃饭和搭车回家。他当即掏出100元塞给李某,让其领着孩子去吃饭然后乘车回家。李某感激涕零,握着他的手一再道谢。
  勤勉敬业用心追求完美
  “工作用力去做只能做到称职,用心去做,才能做到优秀。”这是高振龙常说的一句话。在工作中,高振龙牢记“用心、认真”四个字,办理每一起案件无论大小都一丝不苟,确保从程序到实体都规范、合法。各类法律文书均由他自己撰写,逐字逐句仔细斟酌、反复推敲。他所撰写的裁判文书格式规范、条理清晰、用词严谨、说理透彻,使当事人双方胜败皆服。
  虽然高振龙获得了很多荣誉,但在诸多荣誉面前,他始终能够做到脚踏实地、谦虚谨慎,与同事、朋友和睦相处。安塞法院从领导到干警,提起他的时候大家都会说:“振龙这人真不错!”
  一身正气执法,两袖清风做人,这是高振龙所追求的人生准则。正如他自己所说:“既然我选择了这一职业,必将无愧于这一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