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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发布通知要求——
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数据信息核查
  本报讯 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10月21日发布通知要求,要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重点人员信息数据核查管理,充分发挥疫情防控数据专班作用,实现数据条条落实,为疫情防控提供有效支撑。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联防联控办要进一步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在数据专班的基础上,加强专业人员配置,合署办公,全力做好风险人群的区域协查管控工作。各级卫健、公安、工信部门加强数据协查,在全市范围以县(市、区)为单位,对“陕西省疫情数据安全交换平台(VPN)”和“陕西省外来人口管理系统”推送我市的数据与公安疫情大数据平台、每日核查指令推送我市的数据,实现县(市、区)层面的共享交换,查遗补漏,互相补充,形成更为全面综合的疫情数据,完成信息核查后分别推送各自上级部门。协查数据分为四类:患者时空伴随人员信息、重点疫情发生场所人员漫出信息、高风险地区人员漫出信息、低风险地区人员漫出信息,全部数据要求48小时内核查并上报核查情况,其中时空伴随人员信息要求24小时内完成核查。各县(市、区)卫健、公安、工信要加强配合,每日上午9时定时对上一日数据进行比对,做好去重查漏和汇总共享。同时要建立详细的数据台账,作为低档留存,用于日后统计报送工作的核查溯源和责任倒查。每日于上午10时按各自上级部门要求统计报送,切实提高数据的准确性和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