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12月18日至22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在北京召开。全会决定从1979年1月起,把全党的工作重点和全国人民的注意力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全会提出了改革开放的任务。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前,从1978年11月10日到12月15日,党中央在北京召开工作会议。会议本来是要讨论经济工作的,但因陈云等老一辈革命家率先提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以及在关于真理标准等问题上几次思想交锋,使会议议程发生改变。会议要求确立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呼声更为强烈。在与会者强烈要求下,11月25日,中央政治局作出为天安门事件平反、为“薄一波等61人叛徒集团”案等错案平反的决定,解决了一批重大历史遗留问题。12月13日,在中央工作会议闭幕会上,邓小平作了题为《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的重要讲话,指出,首先是解放思想,只有思想解放了,我们才能正确地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解决过去遗留的问题,解决新出现的一系列问题。一个党,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如果一切从本本出发,思想僵化,迷信盛行,那它就不能前进,它的生机就停止了,就要亡党亡国。他提出各方面的新情况都要研究,各方面的新问题都要解决,尤其要注意研究和解决管理方法、管理制度、经济政策这三方面的问题。他强调:“再不实行改革,我们的现代化事业和社会主义事业就会被葬送。”讲话提出了一个“大政策”,就是要允许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企业、一部分工人农民,由于辛勤努力成绩大而收入先多一些,生活先好起来,一部分人生活先好起来,就必然产生示范力量,就会使整个国民经济不断地波浪式地向前发展,使全国各族人民都能较快地富裕起来。这个讲话实际上成为随后召开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主题报告。
12月18日到22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在北京召开。出席会议的中央委员169人、候补中央委员112人。会议的主要任务是确定把全党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
全会决定,适应国内外形势的发展变化,必须及时地、果断地结束全国范围的大规模揭批林彪、“四人帮”的群众运动,从1979年起,把全党的工作重点和全国人民的注意力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围绕实现全党工作重点转移,全会还在一系列重大历史和现实问题上,作出了重大决策。
全会高度评价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全会认为,关于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问题的讨论,对促进全党同志和全国人民解放思想,端正思想路线,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全会指出:只有全党同志和全国人民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指导下,解放思想,努力研究新情况新事物新问题,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我们党才能顺利地实现工作中心的转变,才能正确解决实现四个现代化的具体道路、方针、方法和措施。
全会提出了改革开放的任务。会议指出,实现四个现代化,要求大幅度地提高生产力,就必然要求多方面地改变同生产力发展不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改变一切不适应的管理方式、活动方式和思想方式,因而是一场广泛深刻的革命。全会强调,根据新的历史条件和实践经验,采取一系列新的重大的经济措施,对经济管理体制和经营管理方法着手进行认真的改革,在自力更生的基础上积极发展同世界各国平等互利的经济合作。由此,中国开始了从“以阶级斗争为纲”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从僵化半僵化到全面改革、从封闭半封闭到对外开放的历史性转变。
全会还讨论了民主法制问题。会议认为,由于还存在极少数反革命分子和刑事犯罪分子,决不能削弱无产阶级专政。对于社会主义社会的阶级矛盾,必须按照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矛盾的方法去解决,这样才能保证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安定团结局面。
全会在讨论经济问题时完全同意邓小平关于发扬经济民主的论断。全会认为,我国经济体制权力过于集中,应该有计划地大胆下放,这样才有利于充分发挥国家、地方、企业和劳动者个人四个方面的积极性;最迫切的是扩大厂矿企业和生产队的自主权,使每一个工厂和生产队能够千方百计地发挥主动创造精神。全会肯定了权力下放的原则,并指出,应该着手大力精简各级经济行政机构;应该坚决按经济规律办事,重视价值规律的作用:应该认真解决党政企不分、以党代政、以政代企的现象。
全会十分重视农业作为国民经济基础的作用。为调动几亿农民的积极性,全会提出一系列政策措施,包括提高粮食统购价格和降低农用工业品销售价格等。全会原则通过的《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尽管依然规定“不许分田单干,不许‘包产到户’”,但是已经开始着手克服农业工作中的“左”的错误,明确提出要“加强劳动组织,建立严格的生产责任制”,并肯定了包工到组、联产计酬等形式。
全会阐发了对外开放方针和重视科学、教育的方针。全会指出,要在自力更生的基础上积极发展同世界各国平等互利的经济合作,努力采用世界先进技术和先进设备,并大力加强实现现代化所必需的科学和教育工作。
全会总结和吸取党的历史经验教训,决定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健全党规党法,严肃党纪。全会规定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带头严守党纪,对于违反党纪的,不管是什么人,都要执行纪律,做到功过分明,赏罚分明,伸张正义,打击邪气。这些规定对于克服“文化大革命”对党的组织,和纪律的破坏,克服粉碎“四人帮”以来依然存在的一些不正常现象,具有重要意义。
全会在坚持实事求是地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同时,按照历史实际充分肯定毛泽东的伟大功绩,指出,要求一个革命领袖没有缺点、错误,那不是马克思主义,也不符合毛泽东历来对自己的评价。全会郑重指出:党中央在理论战线上的崇高任务,就是领导、教育全党和全国人民历史地、科学地认识毛泽东同志的伟大功绩,完整地、准确地掌握毛泽东思想的科学体系,把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普遍原理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具体实践结合起来,并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以发展。
全会增选了中央领导机构成员。增选陈云为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中央委员会副主席,增选邓颖超、胡耀邦、王震为中央政治局委员,增补黄克诚、宋任穷、胡乔木、习仲勋、王任重等九人为中央委员。为了维护党规党法,切实搞好党风,全会决定恢复成立并选举产生了以陈云为第一书记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这些人事安排,从组织上加强了中央领导机构,保证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
由于上述一系列根本性的转变,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结束了粉碎“四人帮”后党和国家工作在徘徊中前进的局面。党在思想、政治、组织等领域的拨乱反正从这次全会开始全面展开,我国的改革开放由这次全会揭开了序幕,邓小平理论也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这一切,显示了党顺应时代潮流和人民愿望、勇敢开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坚强决心,标志着中国共产党人在新的时代条件下的伟大觉醒,正是这个伟大觉醒,孕育了新时期从理论到实践的伟大创造。从这时起,中国共产党人和中国人民踏上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的伟大征程,以一往无前的进取精神和波澜壮阔的创新实践,开创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十一届三中全会作为一个伟大转折点载入党的光辉史册。
(供稿:中共延安市委党史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