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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年:党的十三大召开和 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的确立
  1987年10月25日至11月1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举行。大会审议通过了《沿着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前进》报告和《中国共产党章程部分条文修正案》。大会的突出贡献,是系统阐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明确概括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同时制定了“三步走”现代化发展战略。
  党的十三大的中心任务是坚持和发展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加快和深化改革,进一步确定经济建设、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的大政方针,确定在改革开放中加强党的建设的基本方针。
  大会的突出贡献,是系统阐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明确概括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不久,党在总结历史经验的时候,便开始从认识我国社会主义社会所处的发展阶段来分析以往发生失误和曲折的原因。1979年9月,叶剑英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指出,我国还是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还不成熟不完善,经济和文化还不发达,搞社会主义现代化有一个从初级到高级的过程,社会主义制度还处在幼年时期。这已经初步表达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思想。1981年6月,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第一次明确提出“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还是处于初级的阶段”。此后,党的十二大报告和十二届六中全会《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都重申了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观点。党的十三大在以往认识基础上,总结历史经验和改革开放新经验,使党对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认识前进了一大步。大会指出,正确认识我国社会现在所处的历史阶段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首要问题,是我们制定和执行正确的路线和政策的根本依据。
  大会第一次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科学内涵作了系统阐述,指出这个论断包括两层含义:第一,我国社会已经是社会主义社会,我们必须坚持而不能离开社会主义;第二,我国的社会主义社会还处在初级阶段。我们必须从这个实际出发,而不能超越这个阶段。在近代中国的具体历史条件下,不承认中国人民可以不经过资本主义充分发展阶段而走上社会主义道路,是革命发展问题上的机械论,是右倾错误的重要认识根源;以为不经过生产力的巨大发展就可以越过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革命发展问题上的空想论,是“左”倾错误的重要认识根源。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是泛指任何国家进入社会主义都会经历的起始阶段,而是特指我国在生产力落后、商品经济不发达条件下建设社会主义必然要经历的特定阶段。我国从20世纪50年代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基本实现,至少需要上百年时间,都属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党和国家的主要任务是发展生产力,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提出,为正确理解新中国成立以来的成功和失误提供了一把钥匙,也为坚持改革开放、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了有力的理论武器。这是中国共产党人对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贡献。
  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新的认识出发,大会把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概括为: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概括起来说,它的主要内容就是“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即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实践证明,党的基本路线是党和国家的生命线。坚持这条基本路线不动摇,是不断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的根本保证。
  大会高度评价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开辟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历史进程中的伟大意义,指出,60多年来,在马克思主义与我国实践结合的过程中,有两次历史性的飞跃。第一次飞跃发生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人总结成功和失败的经验,找到了有中国特色的革命道路,把革命引向了胜利;第二次飞跃发生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国共产党人在总结新中国成立30多年来正反两方面经验的基础上,在研究国际经验和世界形势的基础上,开始找到一条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道路,开辟了社会主义建设的新阶段。沿着这条道路前进,是把我们的事业引向胜利的根本保证。大会从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阶段、任务、动力、条件、布局和国际环境等方面,对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实践中形成发展起来的一系列科学理论观点作了归纳和概括,从而使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有了更清晰的轮廓。同时,大会也清醒地指出,我们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状况、矛盾、演变及其规律的认识,在许多方面还知之不多,知之不深,许多方针、政策和理论还有待于完善,以得到补充、修正和提高。
  党的十三大的另一个重大贡献,是确定了“三步走”发展战略。这一战略,是在总结历史经验基础上、伴随改革开放实践逐步形成的,也是根据邓小平关于中国实现现代化步骤的战略构想提出来的。
  早在20世纪60年代,党就提出了在20世纪内全面实现农业、工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的现代化战略构想。“四个现代化”的提法一直延续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党的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重新确立,以及党和国家工作中心向经济建设转移,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的发展战略,成为世人关注并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
  邓小平首先思考的是到20世纪末我国要实现的战略目标问题。1979年12月6日,他在会见日本首相大平正芳时指出:“我们要实现的四个现代化,是中国式的四个现代化。我们的四个现代化的概念,不是像你们那样的现代化的概念,而是‘小康之家’。到本世纪末,中国的四个现代化即使达到了某种目标,我们的国民生产总值人均水平也还是很低的。要达到第三世界中比较富裕一点的国家的水平,比如国民生产总值人均一千美元,也还得付出很大的努力。就算达到那样的水平,同西方来比,也还是落后的。所以,我只能说,中国到那时也还是一个小康的状态。”
  根据邓小平的设想,党的十二大确定了到20世纪末,力争使全国工农业年总产值翻两番,使全国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达到小康水平的战略目标。
  1987年4月30日,邓小平在会见西班牙工人社会党副总书记、政府副首相格拉时,第一次明确提出经济建设大体分“三步走”的战略目标。
  党的十三大进一步强调,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经济建设的战略部署大体分三步走。第一步,实现国民生产总值比1980年翻一番,解决人民的温饱问题。这个任务已经基本实现。第二步,到20世纪末,使国民生产总值再增长一倍,人民生活达到小康水平。第三步,到21世纪中叶,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人民生活比较富裕,基本实现现代化。然后,在这个基础上继续前进。
  “三步走”的发展战略,对中华民族百年图强的宏伟目标作了积极而稳妥的规划,既体现了党和人民勇于进取的雄心壮志,又反映了从实际出发、遵循客观规律的科学精神,是中国共产党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重大成果。实践证明,“三步走”是中国迈向现代化的正确战略。
  党的十三大以后,邓小平不再担任中央政治局常委职务。他作为中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设计师,仍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关注着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为党领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继续发挥重要作用。
  (供稿:中共延安市委党史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