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2版
发布日期:
守护绿水青山 铸就金山银山
我市“四级”8235名林长已确定
  本报讯(记者 谷嫦瑜 薛星亮)12月9日,记者从“凝心聚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乘势而上开启新征程”系列新闻发布会市林业局专场获悉,我市“四级”8235名林长已确定,市林长制办公室和13个县(市、区)林长制办公室均已挂牌运行。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林长制工作,中央《意见》和省上《方案》印发后,市委、市政府立即行动,深入研究,全力推进。7月27日,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市总林长、副总林长由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13个县(市、区)按行政区划由13名市级领导担任林长,并落实13个市级职能部门为责任单位,建立了主要领导带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齐上阵的工作机制。截至10月底,“市县乡村”四级林长制体系全面建立,全市设立市级林长15名、县级林长173名、乡镇级林长1479名、村级林长6568名,“四级”林长共计8235名;市林长制办公室和13个县(市、区)林长制办公室均已挂牌运行。
  市林业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林长制工作,概括总结就是“明确一个目标、落实两个责任、公开三项内容、建立四项制度、确立五大任务”。
  明确“一个目标”,就是建设天蓝、地绿、水清、景美、宜居的美丽新延安。具体分两个阶段:到2025年,延安“绿”不断加深,森林覆盖率达到50%;到2030年,森林覆盖率稳定在50%以上,林草生态系统健康稳定,黄土高原国家安全屏障质量和效能更加凸显。
  落实“两个责任”。一是进一步压实全市各级党委、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的主体责任;二是落实林业部门(林长制办公室)林草建设及生态保护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责任。
  公开“三项内容”。一是公开林长制相关政策,主要公开政策文件、规章制度、技术标准和技术规则等;二是公开林长制目标任务,主要是规划计划、实施方案、工作动态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等;三是公开林长制组织体系,主要包括林长名单、责任区范围面积、工作职责、监督电话等。
  建立“四项制度”。一是林长制会议制度,为林业决策提供议事平台;二是林长制督查制度,有效推动各项议定事项落实到位;三是林长制考核制度,通过考核倒逼责任落实,提升各级林长责任意识;四是林长制信息公开制度,主要是实行资源共享,加强林长制工作监督,推动社会各界关注支持参与生态空间治理。
  确立“五大任务”。一是加强生态资源保护管理。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控林地、草地转为建设用地,严格生态脆弱区和重点生态功能区林草资源保护管理;坚决落实封山禁牧政策,提升自然保护地管理水平,强化野生动植物保护,维护生物多样性。二是持续推进生态修复工程。强化属地植绿护绿职责,积极推进退耕还林、三北防护林、国家储备林、草原生态修复等重点工程,创新开展义务植树活动,持续加强森林抚育、退化林修复改造,努力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示范区。三是发展生态惠民富民产业。围绕“一村一品、一乡一特色、一区一优势”,认真实施以红枣、核桃、花椒为主的干杂果经济林,大力发展药材、中蜂、食用菌等为主的林下经济,积极探索开展“森林+文化”“森林+体育”“森林+研学”等“森林+”活动,不断拓宽群众增收渠道。四是强化林草资源灾害防控。落实政府森林草原防火、有害生物防治、森林草原资源防破坏责任,强化基础设施、物资储备和人员队伍建设,完善应急预案,建立完备的生态安全体系。五是加大林草执法能力建设。认真贯彻执行《森林法》,建立并完善各项法规制度,全面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监督,提升执法水平,不断完善森林草原资源“一张图”管理,依法查处乱砍滥伐、乱捕滥猎、毁林开垦、非法占用林地、草地等案件,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草原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