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彦 孙艳艳)1月12日下午,记者从延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十二场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1月13日0时起解除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临时封闭管控和交通管制措施后,宝塔区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将采取十条措施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一是非必要不离区。宝塔区的居民原则上不得离开辖区,确需离开的须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由单位出具公函,其他人员由所在社区出具公函;原封控区、管控区范围内居民首次到原防范区,须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是非必要不返区。提倡就地过年,市外确需来区返区人员务必提前三天向所在单位或社区村组报备,并在“宝塔区返乡人员信息预登记系统”线上申报个人行程,所有人员将严格测温、扫码(陕西健康码场所码和国家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中,对天津全域和河南、广东、上海、浙江、西安等中高风险地区(含动态调整公布的区域)来区返区人员原则上劝返,因特殊情况来区返区人员立即赋红码,实行闭环管理,并严格落实14天集中隔离措施(从离开时间计算),相关费用自理;对上述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其他区域来区返区人员立即赋黄码,并严格落实“居家隔离7天+健康监测7天和第1、3、7、13天4次核酸检测”管控措施(从离开时间计算),相关费用自理;对市外其他低风险地区来区返区人员,严格落实“居家健康监测7天+第1、7天2次核酸检测”管控措施(从离开时间计算),相关费用自理。
三是保障基本运转。驻区各级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在确保基本运转的前提下,统筹安排线上办公和在岗工作人员,在岗办公原则不超过总人数的50%;各便民服务窗口单位恢复线下业务,严格落实环境消毒、限流管理和戴口罩、测温、扫码(陕西健康码场所码和国家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防疫措施。
四是有序恢复经营。旅游景区暂停开放;综合商场、图书馆、体育馆、健身房、游泳馆、台球室、影剧院、KTV、酒吧、茶室、音乐餐吧、咖啡馆、夜市、网吧等场所继续暂停营业;餐饮企业暂不恢复堂食,可规范采取线上订餐、线下配送的营业方式;孕婴店、生鲜店、理发店、干洗店、烘焙店、农资销售、快递网点、银行网点、通信网点等各类经营场所恢复正常营业,严格落实戴口罩、测温、扫码(陕西健康码场所码和国家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等防疫措施;电商物流、仓储配送等在规范防护下恢复正常业务,尽量避免购买中高风险地区商品,凡中高风险地区来区快递货物外包装要核酸采样检测和规范消毒。
五是逐步恢复通行。解除封控区、管控区因疫情防控临时设立的交通卡点、检查点等管制措施,取消市区通行证,私家车可以上路;市区所有公交车、出租车(含网约车)、市内县际和区内客运车辆恢复运营,严格落实车辆定期消毒和司乘人员戴口罩、测温、扫码(陕西健康码场所码和国家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防疫措施,无电子健康码的居民乘车必须携带身份证,各类公共交通车辆严格按不超乘载量50%限定人数;“两站一场”、高速路口继续落实测温、扫码(陕西健康码场所码和国家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防疫措施。
六是严防人员聚集。城乡居民出入小区、村落继续严格执行测温、扫码(陕西健康码场所码和国家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防疫措施;封控区解封后按照“人可出户,不出小区”原则设置7天过渡期,其间,生活必需品由街道社区按照“线上自选、配送进院”的方式做好保障,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继续实行上门服务;宝塔区内中小学继续实行线上教学,校外培训机构暂不恢复线下授课;继续坚持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暂停举办各类展览展销、文艺汇演、人才招聘、商场促销、农村集市、庙会集会、广场舞等线下聚集性活动;提倡节日期间不走亲访友,通过线上方式问候联络,减少聚集和旅途风险。
七是管控重点群体。广大市民务必密切关注全国各地官方发布的疫情动态信息,凡14天内与确诊病例及其密切接触者有接触史或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来区返区人员,以及有重点地区旅居史人员,务必第一时间向所在单位和社区村组进行报备,服从疫情防控管理;严格行业监管责任和经营主体责任,严密组织好各类服务窗口、冷链物流、公交出租(网约)、商超农贸、便民小店等场所从业人员48小时核酸检测和常态化查验,从严落实戴口罩、测温、扫码(陕西健康码场所码和国家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等防疫措施。
八是强化常态防控。恢复设置市区8个全天候和16个阶段性固定核酸采样点,为重点行业从业人员和有需求居民提供服务,费用自理;恢复设置25处新冠疫苗接种点,定时定点免费提供疫苗接种服务;继续暂停销售退热类药品,严格落实“一止两抗”类药品售买实名登记、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防疫措施。
九是加强个人防护。倡导市民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不串门、用公筷、一米线等健康生活习惯,保持良好心态,积极主动配合社区组织的核酸检测筛查、居家健康监测等防疫措施;主动观察自身健康状况,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等不适症状,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组报告,做好自身防护,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立即前往发热医疗机构就诊。
十是依法追究责任。广大市民要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主动履行疫情防控义务,凡瞒报、虚报、缓报行程信息或不主动上报登记、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安机关将视情节依法严肃处理。监督举报电话:市民热线12345,区应对疫情办(卫生健康局)0911-8819002,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911-2112648,区城指中心0911-37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