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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04月13日
《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专栏
  编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以下简称《反有组织犯罪法》)于2021年12月24日经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提高全社会知晓度,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运用法律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和能力,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走深走实,实现城乡更安宁、群众更安乐。即日起,本报开辟《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专栏,欢迎各单位踊跃投稿。
   洛川县
  本报讯(记者 孙艳艳)为有效预防和惩治有组织犯罪,加强和规范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保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4月8日,由洛川县扫黑办牵头,县司法局负责组建《反有组织犯罪法》宣讲团,宣讲团由县司法局二级主任科员赵小栋任团长,县法院干警韩张鹏、县检察院检察官助理郑园、县公安局民警张李舟、陕西升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冯志超为成员,结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运用县综治视联网三级平台进行线上宣讲,镇村两级开设分会场。
  培训主要围绕5月1日即将正式实施的《反有组织犯罪法》进行授课,从立法背景、总体规定、特色内容和重大意义四个方面进行解读,并重点结合扫黑除恶斗争典型案例进行宣讲,增强群众对反有组织犯罪的认识,使各镇村干部对反有组织犯罪的概念和法律规定有了明确的界定。
  参会干部纷纷表示,通过培训进一步增强了对《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的主动性,从基层村组抓好宣传、发动工作,积极参与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从源头预防各类违法犯罪,化解矛盾纠纷,更好参与平安建设。据统计,此次全县参加线上培训共计12个单位、13个镇街社区、196个村组835人。
  吴起县司法局
  本报讯(通讯员 周序)为了预防有组织犯罪,进一步提高司法行政系统人员法律意识,增强法治观念,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近日,吴起县司法局组织开展了《反有组织犯罪法》学习宣传活动。
  为切实做好《反有组织犯罪法》学习宣传工作,该局组织全体机关干部系统化学习《反有组织犯罪法》的主要内容,深刻理解条文内涵,确保向群众宣传时进行正向引导,提升工作人员运用法律武器防范、打击黑恶犯罪的能力水平。通过此次专题学习让法治意识深入人心,加强了干部职工的自我防范意识,有利于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营造和谐稳定安全的环境。
  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加强对《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宣传力度,鼓励群众广泛参与“法治吴起、平安吴起”建设,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走深走实,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吴起公路段
  本报讯(通讯员 雷斌)为扎实做好《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学习,全面理解和把握其主要内容,深刻领会其重大意义,近日,吴起公路段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了《反有组织犯罪法》。
  该段首先传达学习了《市公路局关于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方案》及《吴起公路段关于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的实施方案》,集中组织学习了《反有组织犯罪法》预防和治理、案件办理、涉案财产认定和处置、国家工作人员涉有组织犯罪的处理、保障措施、法律责任等主要章节。
  该段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深刻理解《反有组织犯罪法》条文内涵的精髓,把《反有组织犯罪法》学习宣传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不断提升运用法律武器打击、防范黑恶犯罪的能力水平,全面推动扫黑除恶工作向常态化和纵深化发展,营造良好的公路通行环境,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
   宝塔公路段
  本报讯(通讯员 许晨光)为了预防和惩治有组织犯罪,加强和规范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3月29日上午,宝塔公路段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了《反有组织犯罪法》。
  通过认真学习,干部职工纷纷表示,今后要加强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素养,深刻认识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的重要意义和现实要求。同时,要与实际相结合,把学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与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结合起来,与开展养路护路工作结合起来,努力打造法治交通、平安路政、和谐公路,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宜川公路段
  本报讯(通讯员 牛萍)为扎实做好《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宣传学习,进一步深刻领会其出台背景及重大意义,全面理解和把握《反有组织犯罪法》主要内容,近日,宜川公路段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了《反有组织犯罪法》。
  该段党支部书记梁翠萍带领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了《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立法宗旨、有组织犯罪概念、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基本政策等内容。该段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深刻认识《反有组织犯罪法》的重要性,进一步将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作为重要工作任务抓好抓实,切实增强干部职工对法规的知晓率和对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的认识,积极营造广大干部职工学法、尊法、守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