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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龙成立全市首家生态环境保护巡回法庭
将黄龙生态文明建设纳入法治化轨道
  本报讯(记者 贾志敏 通讯员 郭守全)5月19日,黄龙县人民法院生态环境保护巡回法庭在县自然资源局挂牌成立,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延安生态环境保护黄龙分局相关负责人参加了揭牌仪式,并召开了首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联席会议。
  为守护好黄龙的绿水青山,黄龙法院发挥审判职能,积极践行“两山”理念,成立黄龙县人民法院生态环境保护巡回法庭,并将其设在黄龙县自然资源局,专门审理生态环境资源类案件。同时,黄龙法院选派作风正派、业务精通、审判经验丰富、奉献精神强的员额法官、干警组建成立了生态环境保护专业审判团队,以案释法提高群众保护环境意识。此外,黄龙法院与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延安生态环境保护黄龙分局联合发布联席会议制度,将黄龙生态文明建设纳入法治化轨道。
  黄龙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利用生态环境保护巡回法庭,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作,构建环境资源纠纷多元共治体系,形成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司法合力,努力打造更高水平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为黄龙绿色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