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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守梦想 向阳而生
——第六届全市法院“十佳青年”、黄陵县人民法院副科级审判员古丽娜
  通讯员 王慧洁
  1983年1月出生的古丽娜,2008年1月通过陕西省高院招录工作人员考试,进入宜川县人民法院参加工作,2009年9月调至黄陵县人民法院,先后在该院刑庭、行政庭、民庭、政治部工作,2011年通过国家司法资格考试,2013年8月被任命为助理审判员,2019年3月被任命为副科级审判员。
  参加工作以来,古丽娜多次被黄陵法院评为“优秀书记员”“优秀宣传员”“优秀法官助理”“优秀庭审法官”。2015年其审理的民事案件被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优秀庭审案件”,2016年被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全市法院办案标兵”,2018年被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个人三等功,2022年被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全市法院优秀辅助人员”。
  扎根基层服务人民
  大学毕业后,古丽娜经过招录考试进入法院系统,怀着对审判事业的无尚崇敬开始了自己的职业生涯。初入职场的新鲜感很快被理论与实践的脱节所打破,看着身边资深法官们扎实的理论基础、熟练的业务技能、游刃有余的调解技巧,她深感“树高千尺,其根必深;江河万里,其源必长”,任何事业的成功,都要有自己的理想和信仰,一名优秀的法官除了要提高自身的业务素养,更要明确自己的初心和使命。
  凭着对事业的无限忠诚和真挚热爱,从步入审判业务的第一天起,她始终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宗旨,努力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清正廉洁、锐意进取,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十几年来,她以饱满的工作热情、认真踏实的工作作风和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职业使命感,一步步从书记员、助理审判员走到审判员,每一步都走得踏踏实实,赢得了群众的赞誉。
  雷厉风行秉公执法
  巾帼不让须眉,女人同样能顶“半边天”。2014年至2017年,古丽娜在民事审判庭担任助理审判员,4年共计收案279件,结案279件,结案率100%,调撤案件224案,调撤率为80.57%,她所办案件无一超审限,无涉诉信访情况发生。
  古丽娜虽然个头不高,但一直坚持雷厉风行的作风,案件从立案庭转到其手中后,所有的案件她都会认真阅卷,然后根据案件的难易程度迅速、合理安排调解、开庭,其审结的案件80%以上是适用简易程序在三个月内独任审结。她坚持调判结合,对于调解不成的案件均能及时判决,从不拖延,大大提高了办案效率。
  “重事实、重证据、实事求是、严肃执法、公正审判”一直是古丽娜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她办理的常某某诉张某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因死者常某系家中的顶梁柱,妻子患有严重的精神疾病,案件诉至法院后,家属对交警队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不服,死者妻子情绪激动,两次在庭审中晕倒。为了稳定家属的情绪,保证案件的正常审理,她多次带领书记员前往临县常某家中了解情况,多角度、多层面耐心细致地做工作,找准问题的根源和焦点,以女法官所特有的细心与耐心,使当事人情绪逐渐稳定。同时,她根据当事人申请及调查了解的事实现场勘验,并根据交警队的现场记录、目击证人等证据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同时协调保险公司和赔偿权利人就赔偿范围、数额进行仔细磋商、调解,最终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实际履行完毕,彻底解决了原、被告之间的纠纷,既化解了矛盾,又达到了案结事了人和,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角色转换初心不变
  2018年司法体制改革后,古丽娜脱下法袍转变为法官助理,协助员额法官继续奋战在民事审判一线。虽然角色发生了变化,但她对工作的热忱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没有改变,工作中积极协助员额法院开庭、撰写裁判文书、调解案件、送达判决,完成员额法官交办的每一项任务。
  2021年年初因为身体原因,她连续做了两次手术,在经过短暂修养后便立即回到工作岗位,继续奋战在审判一线。对她来说,审判工作给了她更多的归属感和成就感,也是她对抗病魔的精神支柱。2022年年初,组织考虑到其身体原因安排她到政治部宣教科工作。从一线业务干部转岗至行政岗位,工作内容的不同对她来说有了更多的挑战。她以积极乐观的态度迅速投入到宣传工作中,很快就适应了新的工作环境,不仅撰写宣传文案、修改稿件、组织策划黄陵法院“党组成员讲党课、员额法官讲业务、青年法官讲轩辕故事”法院大讲堂活动、协助拍摄“苹果法庭”短视频宣传片等,同时积极向各个新闻、网络推送宣传稿件,其中部分稿件被人民日报、人民周刊、法制及廉政杂志、延安日报、西部法制报转载使用,使黄陵法院的宣传工作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梦想是生活的动力,纵然现实有着许多的不如意,但是只要努力地去拼搏,就能一步步地靠近。”古丽娜坚信,只要不停止追逐的脚步,积极向上,努力拼搏,不管身处何种岗位,梦想的花朵一定会以另一种方式开放,向阳而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