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长期实践中,我们党的宣传工作积累了十分丰富的经验。这些经验来之不易、弥足珍贵,是做好今后工作的重要遵循”。纵观百年来党的宣传工作,展现出不断推进制度完善的重要特征,蕴含了丰富的经验智慧。新征程须坚持以创新理论引领航向、不断推动宣传工作制度化、法治化,使其始终能够筑牢人民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为宣传马克思主义、唤起人民,党的“一大”便组建了宣传局,全面负责宣传工作;“第一个决议”规定了党对宣传工作的领导权、监督权、审批权并要求刊物发表不得违背党的政策,确立了党对宣传工作的统一领导。之后的对敌斗争中,党先后印发了《为改造党报的通知》《关于加强瓦解敌军宣传的几点要求》等政策法令,使党的宣传成为传播科学理论的主阵地,将革命引向胜利。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中共中央指出:“必须将目前各级党委宣传部机构残缺不全和工作范围狭隘的状况,予以改变。”各种宣传网络“都要由党的宣传部门在党的严格领导下担负首要的责任”,从而掀起了整顿新闻、教育、文艺、出版社等宣传机构体制机制的浪潮,使党的宣传工作得以机制协调、组织有力,党的科学理论有效浸润人心、铸造灵魂,激发了人民昂扬的建设热情。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宣传工作党政不分导致活力疲乏,与新形势下锚定思想的迫切需要矛盾趋显,益发不能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宣部认为:“今天当务之急,一是体制问题”,解决党包管天下的制度流弊,要“逐步制定一些法律、条例和规定”。在改革中遂形成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两个文明一起抓、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宣传工作制度,既解放了思想又反对了资产阶级自由化,为持续改革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立足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强调“要树立大宣传的工作理念”,各战线各部门与行政管理、行业管理、社会管理的治理优势要协同聚力。《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下称条例)《关于加快推进媒体深度融合发展的意见》等规范文件,使大宣传理念熔铸于制度框架之中,形成了网上网下一体、内宣外宣联动的宣传格局。条例的制定,更是对宣传思想、任务、原则作出了一体规范,对新闻、出版、互联网、基层宣传、意识形态管理实现了一体调节,形成了以条例为中心的宣传工作法律体系,标志着宣传工作由制度化向法治化阔步迈进。
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赓续百年宣传经验才能映照现实、启迪未来。
创新理论是宣传工作制度化的根本遵循。一个民族要走在时代前列,一刻也不能没有正确的思想指导。宣传工作从本质上说是人的工作,只有坚持将宣传工作纳入党的领导之下,用马克思主义创新理论砥砺人心、正本清源,才能统一思想、统一步调、团结一致,展现时代风貌。百年来党带领人民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科学理论的一次次飞跃都是理论与实践的完美结合,是指引人民生活更加美好的行动指南,需要宣传工作紧紧以创新理论为传播重心和根本遵循,使新思想、新理论最大程度为人民所熟知、所认可,并形成常态化的宣传工作机制。新征程就是要大力传播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并将其作为宣传工作制度化的指导思想,完善以创新理论武装全党、教育人民的制度体系。
党的领导是宣传工作制度化的根本保证。1840年之后的近百年间,中华民族尝尽任人蹂躏的屈辱。1921年至今的百余年间,在党的带领下将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相结合,使一代代中国人与国家上下一心、与时代同频共振,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彪炳史册的成就源自党的先进性亦在于宣传政策和策略的成功,宣传是沟通理论与人民的桥梁,从“一大”宣传局到新时代大宣传格局,历史多次证明宣传制度每一次改革、创新、完善都与党的领导如影随形。党立志千秋伟业,新形势下要将党的领导融入宣传工作全过程,推动宣传制度创新,使宣传制度效能更加显著,更能释放理想之光、信仰之力。
自我革命是宣传工作制度化的不竭动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兴党强党,就必须以勇于自我革命精神打造和锤炼自己。”百年来党的宣传工作随着社会形势发展屡遭挑战,要求党对宣传工作的领导方式、宣传格局、宣传话语、宣传制度进行自我革命,最终形成了具有科学的理论指导,有崇高的理想信念,有严密的组织体系,富有生机、全心为民的宣传制度。克服挑战、适应时代的重要法宝就在于党领导的宣传工作具有极强的纠错和修复能力。新征程意识形态领域斗争更加尖锐,宣传工作必须具有强烈的自我革命精神,以勇于自我革命的精神锤炼自己,加强宣传制度的革新力度,让党的科学理论飞入寻常百姓家。
法治化是宣传工作制度化的有效路径。有学者指出,制度越系统越具有适应性。党成立伊始就尤为重视制度建设,百年来党的宣传制度效能明显,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可分割的部分。新征程党的任务之一“就是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全面依法治国背景下,大宣传格局的构建需要法治化作为有效支撑,在党的领导下以严密系统的法治体系带动宣传全过程的合法、合规。完善法律对宣传主体与行为的规范,疏通宣传主体间的沟通渠道,严厉打击不良信息传播行为,形成风清气正、行止有度的宣传环境,才能确保宣传工作始终担负起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历史使命。
(作者为陕西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本文系陕西高校青年创新团队项目“陕甘宁边区法制史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研究”(2020-82)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