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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08月24日
持续改善水生态 建设幸福河湖
我市在全省河湖长制及河湖长履职情况考核中获优秀等次
  本报讯(记者 刘小艳)8月23日,记者从市河长办获悉,我省已完成2021年度河湖长制及河湖长履职情况考核工作,经省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并报省总河湖长同意,我市被评定为优秀等次。
  我市是全国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先行区。近年来,我市深入推进河湖长制工作,率先在全省完成市级10河2库“一河一策”(2021-2025)修编工作,完成241条河流、7293公里河湖管护范围划定和公示,扎实推进水资源总量管理、科学配置、全面节约、循环利用。建立健全河湖长制、水污染防治、水旱灾害防御等机制体制,将其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负面清单,实行“一月一考核、一月一排名、一月一通报”。市人大颁布《延安市延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市政府出台《延安市引水供水工程保护办法》,市政协组织开展水生态环境保护专题调研,落细落实各区县、市级河长制成员单位工作责任,全市2406名河长巡河20万余次,解决实际问题2300多个。狠抓系统治水,加强延河综合治理,协同推进“控污、清污、截污、治污、减污”,治理中小河流14条(段),累计建成乡镇以上污水处理厂(站)199座、污水收集管网745公里,封堵入河排污口280个,整治河湖“四乱”问题1909处。严格落实“四水四定”,巩固深化节水型城市创建成果,扎实开展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用水总量控制在3.2亿立方米,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王瑶水库扩容等项目列入近3年开工的全国150项重大水利工程项目,完成病险水库除险加固3座,建成淤地坝45座,治理水土流失面积780平方公里。
  市河长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延安将进一步贯彻落实河湖长制,坚持系统治理、科学治理、依法治理,推动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努力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湖。不断优化水资源配置,建立健全适合延安气候特点的旱涝精准调控和防灾减灾体系,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持续开展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常态化开展“清四乱”,加快补齐水处理设施短板,加强水域综合执法监管。加大流域水土流失治理力度,着力构建固沟保塬、沟道拦泥、小流域防护、示范园区、监测监管等水土保持“五大体系”,不断提升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效益,为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作出延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