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王慧)近日,延安中院民一庭副庭长霍雨枫通过上门走访调查,成功调解了一起涉及家庭矛盾的不当得利纠纷,切实化解了矛盾纠纷,受到双方当事人的好评,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王某某,男,72岁,系宝塔区李渠镇某村村民,与王某系亲兄妹,兄妹感情深厚。2015年,王某某因交通肇事住院治疗,其妹王某多方奔走积极帮助协调交通肇事赔偿事宜,为哥哥王某某争取到了67万元交通事故赔偿款。王某某出院后,因王某某三个儿子均未成家,长子身患残疾,次子和三子在外打工,王某便对哥哥王某某生活上予以照料。在照料王某某生活期间,王某将哥哥银行卡中到账的交通事故赔偿款全部支取。2021年,王某某通过银行查询,得知赔偿款被妹妹王某取走后,要求王某予以返还并诉至法院。一审判决王某予以返还部分款项后,王某不服提出上诉,认为其对哥哥王某某的生活及家庭给予了很大的付出和花销,双方曾签订了书面协议,王某某自愿放弃不再要求其返还一分钱,一审未按照双方的协议判决是错误的。
切实做好家事纠纷审判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司法温情,是人民法院促进社会家庭和谐的一项重要举措。二审中,王某某因年迈及身体原因未参加庭审,委托了诉讼代理人到庭。开庭后,霍雨枫考虑到当事人之间亲情关系需要维护,便决定去王某某家向其了解情况,听取他本人意见。王某某年迈且行动不便,居住在离城较远的小山村。霍雨枫与法官助理、书记员一行前往王某某的家中,发现其家庭困难的情况出乎一行人的意料。通过与王某某的交谈,霍雨枫了解到王某某发生交通事故后的生活状况以及兄妹间发生矛盾的原因,听取了王某某对案件的想法。考虑到其妹王某确实为王某某处理交通事故事宜及受伤后生活的照料出了力、尽了心,王某某亦对其妹王某心存亲情。霍雨枫从亲情方面分别给兄妹俩作了释法析理的调解劝说,王某某鉴于其妹王某的付出,自愿放弃部分款项的返还。王某考虑到其兄王某某经济困难且年迈多病,也愿意返还款项,双方达成了调解。至此,一起兄妹诉争纠纷圆满得到了化解。